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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融改革大手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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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7
第7版(国际)
专栏:通讯

  美金融改革大手笔
  本报驻美国记者王如君
  22日凌晨,经过“马拉松式的关门谈判”,美国国会两党和白宫终于就新的银行法案达成了协议。美国舆论称,这是美国金融业20年来“最大的改革”,是国会和政府达成的“历史性交易”。
  新的银行法案最重要的是对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进行了重大修改,放松了对金融系统的管制,取消了对有关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不得“越界”经营的禁规。用《华盛顿邮报》的话来说,新法案一旦最后通过和实施,美国的金融机构就可“在一个屋檐下”和“用一种品牌”从事多种经营,从开办支票账户到出售股票、债券、人寿保险,无所不包。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严格划界,禁止“越界”经营。该法强调银行运作的安全性,但同时也限制了银行的竞争力。从80年代开始至今,美国在法律实践中逐渐放松了对金融活动的监管,许多金融企业也设法绕过法律的限定。但原有的银行法还是对金融活动形成不少掣肘。因而,美国金融界以及国会不少人积极活动,力促对银行法进行修改,从而使美国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堂而皇之地进行“三位一体”的竞争。
  今年早些时候,美参议院和众议院先后通过有关银行改革的法案。但围绕法案的内容,共和党控制的国会同克林顿总统为首的民主党政府发生了严重争吵。因此,由参院银行委员会主席、共和党议员格拉姆牵头,根据两院的方案开始着手起草一个新的折衷法案。法案出笼后,还是遭到了克林顿政府的拒绝。
  共和、民主两党的争议焦点是新法案是否列入有关1977年《社区再投资法》的内容。该法要求银行在其活动的区域向低收入阶层以及少数族裔提供贷款。克林顿政府及民主党议员主张新银行法应当包含这方面的内容。而以格拉姆为代表的共和党却反对。
  民主、共和两党于是展开谈判。直到22日凌晨1时30分,谈判终于取得了突破。克林顿政府得到该要的东西;共和党人作出了让步,但也有收获:即在新法案中列入“接受银行贷款5万美元的社区群体以及1万美元以上的大部分社会群体必须说明如何使用贷款”的条文。
  民主党和共和党都称这是“双赢”结局。据报道,如果不出大的问题,新法案的最后文本近期将在参众两院通过,最后经克林顿签署而成为法律。
  此间分析家认为,此轮争斗最大的赢家应该是美国金融界的大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新法案出台意味着这些金融巨头有了更大的活动空间,在美国以及全球金融市场上的竞争力将得到加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一旦开始跨界经营,美国金融界的兼并潮更将风起云涌,众多“金融超级市场”的出现在所难免。
  但反对新法案的也大有人在。一个消费者组织就指出,最后的妥协方案没能保护低收入阶层的个人隐私。有人还不无挖苦地说“金融界得了一座金山,而美国公众只得了个矿井通道”。
  (本报华盛顿10月2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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