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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组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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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组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本报北京10月27日讯记者崔士鑫报道:今天上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继续举行分组会,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关于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
  在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时,有的委员认为,目前海洋污染问题日趋严重,如不采取有效措施,会直接影响到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而治理海洋污染应以控制陆源污染为重点,法律对此应有硬性措施。
  有的委员提出,全国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是一项牵涉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而且各项设施、手段是分散到各专业主管部门的,实际工作要由各方面共同配合去做。因此,关于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的规范、标准以及具体的实施办法,应当责成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先提出方案和意见,由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制定,这样,有利于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使实施办法切实可行。
  在审议关于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时,委员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条款提出了关于处理澳门原有法律的决定草案,体现了主权回归、“一国两制”、高度自治、澳门自治的原则。当然,在实际操作中情况比较复杂,还需认真研究,继续做好有关工作。
  委员们还就这两部法律草案的其他具体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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