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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国电子商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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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0-29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视点

  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国电子商务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宋玲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运作模式,是当代信息社会中网络技术、电子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在商贸领域中综合应用的产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崭新的推动未来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它必将成为21世纪经济活动的核心。因此,电子商务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庞大的系统工程。它的实施,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与支持,需要依赖国家整个信息产业的全面发展,需要国家政策和法律的有力保护,需要生产者和消费者乃至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参与配合,需要对全民进行普及宣传教育和培训,需要广泛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电子商务在我国刚刚起步
  1998年是中国因特网飞速发展的一年,据中国互联网络中心统计,无论是用户数、上网主机数还是CN域名注册数量以及WWW站点数量都增长了1倍以上甚至几倍。然而中国的因特网并没有进入成熟发展的时期。从用户的构成及分布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中国因特网用户群仅集中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拥有较高知识水平的年轻人之中。
  从用户对网上购物的看法来看,52%的用户只是在网上购买一些小件商品,如书籍、磁盘等,而对于大件商品如电器等只是希望在网上查阅信息,到商店去购买。而用户认为目前网上购物最大的问题是产品及服务质量(占34%),其次是安全性(30%)和付款方式(22%)。
  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原则
  1.政府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过程中应发挥宏观规划和指导作用。加强政府有关部门间的相互协调,有利于保持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的一致性、连续性;通过宏观规划、协调组织,制定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优惠政策,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电子商务管理和运行机制。
  2.重视企业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组成单位,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必须要有企业积极主动的参与。要鼓励企业发挥积极性,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的应用,并加强行业自律。
  3.从示范工程入手引导电子商务的开展。根据国家急需、可行性强、效果显著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抓好重点领域、行业、地区、企业的电子商务试点,通过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重点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支付认证、安全可靠性和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4.遵守国家法律和安全管理规定。电子商务的发展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必须采用由政府主管部门授权生产的安全技术产品。
  5.加强国际间电子商务合作。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参与国际间电子商务的合作,制定和创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的法规和环境,推动协调一致的全球电子商务环境的建立。
  6.制定完善法规,创造有利环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必要条件,在这些方面有许多工作有待进行,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联合协作。
  协调一致稳步推进
  考虑到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应首先从电子商务中同政府管理有关的环节着手,稳步推进。加强政府的示范和引导,通过实施政府信息化,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发展政府部门之间的非支付性电子商务,促进有关部门在电子商务实施中的关系协调,推动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商务管理电子化;发展政府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外贸行业应当先行,利用外贸、海关、商检、银行、税务、运输等部门的联网推动国际电子商务应用,逐步实现支付性电子商务;发展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使企业认识到电子商务可以提高管理水平,改善业务流程,增加贸易机会,鼓励企业应用和发展电子商务。同时,应该发挥企业积极性,鼓励行业自律和发展;发展企业与消费者间的电子商务,普及电子商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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