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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举行贯彻《决定》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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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高检举行贯彻《决定》座谈会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记者吴兢报道: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了检察机关贯彻《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座谈会。与会的检察官代表和法学专家纷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高”的司法解释的公布,为司法机关惩治邪教组织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依法防范和严惩邪教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主持了今天的座谈会。他说,近年来,邪教组织在我国一些地方发展蔓延,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特别是“法轮功”邪教组织,涉及范围之广、参与人员之多,印制违禁品数量之大、对社会危害之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所没有的。对邪教组织必须坚决依法取缔,对其犯罪活动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顺民心,合民意,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坚决拥护。
  韩杼滨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严格掌握政策法律界限,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团结、教育绝大多数被蒙骗的群众,依法严惩极少数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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