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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途中,无端受到沅江“渡霸”污辱,一行人险些命遭不测,请看——人大代表受辱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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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3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全国人大代表在执行职务途中,无端受到沅江“渡霸”污辱,一行人险些命遭不测,请看——
人大代表受辱始末
谢卫东谢荆阳王庭坚
湖南省益阳市的南县和沅江市之间,隔着茫茫水域的南洞庭湖。然而,在担负着沟通两地车辆往来的沅江白沙渡口所里,个别工作人员却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渡霸”。1998年10月19日,全国人大代表段有林在执行代表职务途中,无端受辱,一行四人险些命遭不测。
段有林,54岁,益阳市南县南洲镇花甲湖村党总支部书记。1998年1月17日,他光荣地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1998年10月19日黄昏,段有林一行四人驾驶湘H—80988牌号的小轿车从省会返回南县。这次赶赴长沙,段有林是专门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南县人民群众灾后生产、生活情况,联系有关救灾项目与资金的。傍晚7时左右,段有林的车行驶到距白沙渡口四五公里处,司机隐约看到前方有四人招手拦车。为安全起见,司机本能地将车一闪,继续赶路。
车很快到白沙渡口,段有林的车被允许从优先道进入候渡区,在上渡时,与一辆突然插上的大货车相撞,引发双方争执。这时,旁边冒出来几个穿深蓝色制服的白沙渡口所工作人员,竟然幸灾乐祸地嚷道:“撞得好!就是要把它(指湘H—80988)撞到水里去,就是不让它上渡!”货车司机见有渡口工作人员为其帮腔,气焰顿时上扬,摆出一副要动武的架势。段有林见渡口所的这几个人不但不出面调解,反而带头起哄,责骂,他不得不出示了全国人大代表证件跟他们理论,岂料这几个人看都懒得看一眼,仍旧骂骂咧咧。一个高个子的话使段有林总算摸着了一些头绪:“我们拦你们的车,你们停都不停,你们有本事自己就过渡呀!”此时,8618号渡船早已开走了。
不久,第二班8484号渡船开始起渡。这时,撞车事故尚未处理,渡口工作人员却急促地打手势示意段有林的轿车上渡。湘H—80988号轿车只好启动,谁知当轿车整体尚未完全登上渡船跳板时,渡船突然倒车离岸,然后放下跳板,致使轿车滑落至距岸4米多远的水中。顿时,轿车车轮、车灯被水淹没,湖水涌进车内,情况万分紧急。岸上观者无不变色惊呼,而渡船上的几个工作人员对自己的“杰作”开心不已,只顾哈哈大笑。所幸的是,轿车的刹车性能可靠,湖中风浪较小,车停在原地未向湖中滑动。惊魄落定后,湘H—80988开始艰难而狼狈地倒退上岸。
当湘H—80988号轿车在渡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折腾,跌跌撞撞回到南洲镇时,已是晚上11时了。第二天,段有林将赶写的《我在执行代表职务途中遭到白沙轮渡职工无理刁难的情况汇报》分别报送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迅速处理好这一事件。
10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委办公室收到段有林代表的汇报材料和南县人大常委会的调查报告,选举任免联络工委领导非常重视,立即与省交通厅联络。11月6日,省公路管理局派专人到益阳督促落实处理情况。11月11日,中共沅江市公路局支部委员会印发《关于对杨伟、潘再华等四人无理刁难过渡人员的处理报告》,对有关肇事者进行了处理:对4名肇事者视情节予以行政记过、扣发3—6个月奖金的处分;对渡口所有关领导也给予了通报批评与扣发奖金的处分;由肇事者个人赔偿段有林所乘车辆的1200元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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