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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司法公正——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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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3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为了司法公正
——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
胡杰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和灵魂。”这是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在几十年政法工作中得出的结论。
一九九八年元月在湖南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吴振汉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在与部分人大代表座谈时,吴振汉院长“对法律负责,保证司法公正,决不倾斜天平,让人民群众放心”的铮铮表白,赢得了在座代表的一致赞许。提高干警素质是确保司法公正的根本。当选高院院长第二天,吴振汉即到任上班了。他没有叫下属装饰高雅的院长室,也没有召集全院干警发表就职演说,在一间小会议室放上张桌子、摆上几把椅子权作办公。尔后,又深入基层法院与干警座谈,征求当地党政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公正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吴振汉深深感到提高干警素质,从根本上确保司法公正的紧迫感。一九九八年七月初,在他的指导下,省法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同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联系接受监督的通知》,并印发了“致在湘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信”,请求各级人大代表向法院多提批评意见和建议。通过抽查十三万八千余案件,发现有问题的案件六千五百八十八件,已纠正六千二百六十五件。其中,省法院确定重点挂牌督办的六百三十一件案件,已纠正五百九十五件。
去年,全省法院案件上诉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五和百分之二点三。此外,全省法院还建立了案件跟踪督办制度,凡上级党委、人大、政法委和人民代表对案件审理的批示和意见都有专人登记、督办,并及时函复查处结果。去年,吴振汉亲自督办五件人大代表来信反映处理不公的案件,其中有三件被依法改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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