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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市:建材经销违法使用发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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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4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基层见闻

  辽宁盘锦市:
  建材经销违法使用发票
  近日,盘锦市双台子国税分局稽查局以发票检查为突破口,对辖区内二十五家建筑材料经销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二十二户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使用发票的问题,追缴税款和罚款合计三十八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借用他人发票偷税。有的业户到税务机关只办理税务登记不领取发票;有的不设门市部,也不办理税务登记,发生销售行为,需使用发票时,从其他业户手中转借,税务机关无法掌握其应税收入,致使税款流失。
  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导致税款流失。一些建材经销业户受利益驱动,非法向无票业户或个人提供发票,导致对方偷逃税款。双台子区双益机电供应站等三户企业向其关系户非法提供空白发票,然后在存根联上填少量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报,使得对方偷税九千元。
  开具“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此类问题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占本次稽查发现违法行为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二。如某建材经销处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份开具普通发票一张,发票联填开金额八万三千元,存根联只填开十元向税务机关申报,隐匿收入近八万三千元,偷逃增值税四千六百九十七元。不法业户在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时,普遍将发票联撕下后填写,很难被发现。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使用发票单位的处罚力度。
  辽宁盘锦市国税局
  李伟夏才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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