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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抓回了帕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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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6
第3版(国际)
专栏:综述

  幸亏抓回了帕蓬
  本报驻法国记者马为民
  被判犯有“同谋反人类罪”的帕蓬,10月11日居然在法国司法部门的眼皮底下跑了,10天之后又在瑞士被缉拿归案,此事在法国闹得沸沸扬扬。帕蓬潜逃即丧失上诉权,法庭判决遂成最终判决,他不得不开始为其罪恶而蹲监10年。延续18年的帕蓬案至此结束。
  莫里斯·帕蓬现年89岁,二战前任职法国内政部,法国战败后,投靠维希政权,当上纪龙德地区政府秘书长。德国战败前夕,他跟抵抗运动拉上关系,战争一结束,他摇身变成了打入敌人心脏的“虎胆英雄”。他受到戴高乐将军赏识,担任巴黎警察局长达8年之久。这期间,心虚的帕蓬搞到个“护身符”———反法西斯战士证书。70年代,他当上预算部长。“人精”帕蓬混迹政界40多年。
  然而,帕蓬有血债。他曾参与流放犹太人,把1600多人送进了纳粹集中营。战争一结束,就有人着手调查他的罪行。1981年春天,《鸭鸣报》赫然刊出“预算部长流放过犹太人”的新闻,然而当时,戴高乐将军那句名言“维希等于零,完全无效”依然影响着法国,那种似是而非的舆论依然占据上风:迫害犹太人的是纳粹,是维希,跟法国不沾边。说法国迫害过犹太人,还是禁忌。帕蓬案被压着,3次控告均未导致审判。1995年出任总统的希拉克第一次承认,法国在迫害犹太人方面“铸成了无法补救的大错”。1997年秋对帕蓬的审判开始,去年4月,波尔多重罪法庭以“同谋反人类罪”判处他10年监禁。帕蓬不服,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定于今年10月21日审理上诉。按照法国法律,上诉人在审理前一天必须自行入狱。然而,从10月11日起帕蓬不见了。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一个89岁的罪犯怎么会不翼而飞呢?
  本来,前年开审前,帕蓬已被监禁。开庭次日,他的律师以被告年老有病为由,要求恢复其人身自由,法庭最后赋予了帕蓬这个“例外权”。判决之后,又鉴于他要上诉,10年监禁还非最终判决,所以他依然是自由的。住处虽有警察“保护”,但他可自由出入,警方无权询问去向,因为是“保护”而非“监护”。帕蓬正是钻了这个空子。
  对“例外权”,原告和多数舆论始终是反对的。在审理上诉的日子临近时,原告律师曾吁请司法部长及法庭采取某种强制性措施,比如收取帕蓬的护照,防备他出逃,可政府以司法独立为由,不肯干预。如今幸亏抓回了帕蓬,否则,不知行政及司法当局如何向国人交待。
  近20年来,法国还有另外3人受到过“反人类罪”指控。然而,布斯凯(维希的地区行政长官和警察头子)受审前遭暗杀,勒盖(被占领区警察代表)受审前死亡,都逃脱了最后审判。只有“民兵”头子图维埃被判处终身监禁,死于囚室,算是伏了法。这次帕蓬要是潜逃成功,法国审判“反人类罪”这一章节将显得更惨。《世界报》认为,惩罚前维希官员,阻力至今很大。
  检察官在开庭之初就曾指出:“司法和例外互不相容。”一位议员批评说,赋予帕蓬“例外权”就是搞“双重标准”,公众对此极为不满。一个激进组织的发言人气愤地说,“如果帕蓬名叫什么‘穆罕默德’,如果他偷了辆摩托车……他肯定会被立刻抓起来”。
  幸亏抓回了帕蓬,法国司法才算挽回点面子。但诚如《费加罗报》所言,帕蓬输了,司法并未赢。还有人认为,帕蓬潜逃案有点像美国的“辛普森案”,解决法国司法所暴露出的深层问题,将颇费时日。
  (本报巴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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