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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严惩破坏铁路的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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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应严惩破坏铁路的行为
  洛阳至磁涧段是洛阳供电段管辖内一个重点区间,也是陇海铁路线运输比较繁忙的地段。今年,铁路物资、设施多次遭到不法之徒的疯狂袭击,严重干扰并影响了陇海铁路的运输秩序和安全。4月20日夜,不法分子扒上2748次货运列车,在掀抛铝锭时将该区间上行108号支柱拦腰砸断,致使接触网塌架100多米,中断行车一个多小时;5月17日,该区间上行92号支柱距地面约1.5米处被铁块撞裂,幸被及时发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6月19日、7月24日、8月22日该段职工在巡视线路时,先后发现30号支柱被砸裂错位,随时都有倒杆的危险,20号支柱根部被不法分子扔下的物品严重砸伤,而10号、88号支柱已被砸断。这些电气化铁路的基础供电设施,是洛阳供电段职工刚刚修缮或重新更换不久的。遭此破坏,对铁路部门来讲,无论信誉、形象、经济收入还是安全生产都遭受巨大损失。
  偷窃铁路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原因:一是不法分子觉得有利可图,不顾后果,且频频从盗窃铁路物资中尝到了甜头,为了蝇头小利疯狂作案;二是对《铁路法》的宣传教育没能深入人心,存在大量死角,让一些人认为偷铁路、吃铁路、用铁路、拿铁路心安理得;三是地处铁路沿线的一些偏僻村镇对村民疏于管理,放任自流,致使盗窃铁路物资、破坏铁路设施的犯罪行为日益加剧;四是一些废品站、商店贪图便宜,违法收购拆盗损坏的铁路各种设施,使被盗的铁路物资、设备很有“市场”。
  笔者强烈呼吁有关部门,为了保障铁路大动脉的畅通无阻和安全生产,应对盗窃铁路物资、破坏铁路设施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铁路运输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安宁、稳定的环境。
  河南洛阳市道北路186号
  吕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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