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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处罚十五名办错案法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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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7
第4版(新闻追踪·地方新闻)
专栏:

  吉林高院处罚十五名办错案法官
  本报长春11月6日电记者张玉来报道: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办错案的15名法官公开处理,给予相应处罚。
  这15名受到处罚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对庭审当事人质证不到位,认定的事实证据不足;审判作风不严谨,合议庭评议走过场;庭长把关不严等。其中一位法官在审理一件经济案件时,对上诉人提出的正确意见不予理会,固执己见,从而造成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案件作出的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服,申请再审。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裁定予以撤销。
  这15名办错案的法官,均依照院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受到了相应处罚。3位参加合议庭支持错误裁定的庭长或副庭长承担连带责任,也受到相应处罚。造成多起案件被改判的法官,将下岗接受培训。记者与包括因办错案受到追究的几位法官交谈,他们真诚地说,作为人民法官,既要慎之又慎,又要不断提高断案水平,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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