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一法牵动万人心——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为库区人民脱贫立法侧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3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民主建设巡礼

  一法牵动万人心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为库区人民脱贫立法侧记
  曹承锋宋承志
  10月15日,备受安徽省社会各界特别是皖西40万库区人民关注的《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条例》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席本次会议的组成人员52人,投赞成票的47人,占投票人员总数的90%。这部被誉为安徽省最具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的通过,不仅令库区广大干群欣喜,更令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欣慰。
  淠史杭灌区是我国建国初期建成的大型灌溉工程,地跨江淮两大流域,灌溉安徽、河南两省4个地市、14个县,是新中国建成的唯一的灌溉面积超1000万亩的特大型水利工程。自1958年以来,淠史杭灌区累计因水利因素增产粮食302亿公斤、发电量132亿千瓦时、城市供水27.11亿立方米,创社会效益约400亿元。然而,位于灌区内的梅山、响洪甸、佛子岭、磨子潭、龙河口五座大型水库库区的40万人民,为了支持国家发展水利水电事业,却作出了巨大牺牲。他们一直生活在人多地少、交通通讯不便、住房饮水困难的艰苦条件下。到1998年为止,仍有年均收入低于730元的特困人口10.8万人。为了解决库区人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库区经济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有的扶持政策未能全面贯彻落实,有的阶段性扶持措施即将到期,而库区经济发展滞后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
  为了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世纪末摆脱贫困的目标,1994年,有关部门起草了《安徽省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开发和管理条例》(草案),提交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由于涉及到一些部门利益,这个法规被搁置。省九届人大以来,要求对库区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在九届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期间不少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强烈要求对库区进行立法,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富林等常委会领导同志和20多名委员先后多次到库区所在的金寨、霍山、舒城三县考察,当他们看到建国50年,部分库区人民依然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时,痛下决心,一定要通过行使立法权,给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1998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召开联席会议,要求抓紧修改1994年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审的《安徽省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开发和管理条例》。1999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昌期、季昆森召集省计委、省人大财经委等六个部门的同志,对《条例》(草案)进行讨论。2月,省人大常委会再次召开由省政府法制局、省水利厅等14个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库区立法协调会,会议决定由省计委牵头,重新起草《条例》(草案),即《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大型水库库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条例》(草案)。7月,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
  1999年7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审议了《条例》(草案)。委员们以满腔的热情,对《条例》字斟句酌提出了审议和修改意见。鉴于个别利益受到影响的部门有不同意见,8月4日和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确立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精心协调、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立法原则,将《条例》(草案)及时发六安地区及所属市县和合肥市及巢湖地区有关市县、省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于8月5日、10日、12日,分别邀请省直有关单位,听取意见,进行协调;8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财经委到六安多次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地委、行署、人大和有关县市、库区灌区乡镇和部分人大代表对该《条例》(草案)的意见;10月7日,将库区立法情况向省委书记办公会作了专题汇报,同时,提出了关于加快淠史杭工程维修、改造配套的建议。
  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对人民的高度责任感、使命感,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终使方方面面认识趋于统一,使这部库区人民盼望已久的法规高票通过。根据该《条例》第三条一、二、三款,每年将筹集3000万元资金,支援库区经济发展。它的出台,对淠史杭灌区省属大型水库库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必将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