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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有力公安不得不改——桂阳县人大依法监督税侦执法工作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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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3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监督广角

  人大监督有力公安不得不改
  ——桂阳县人大依法监督税侦执法工作纪实
  龚福光欧阳邦亮
  最近,湖南省桂阳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县公安局税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该县税侦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群众欢迎。
  今年六月,桂阳县人大在组织对该县贯彻执行新《刑法》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时,部分群众向检查组反映:公安局税侦部门在执法中存在以罚代法、执法不严的现象,请求检查组调查处理。为此,执法检查组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由分管副主任牵头,组织县人大内司委、财经委、县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单位成立专门调查组,就县公安局税侦执法情况进行一次深入调查。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到该县税侦工作自检察机关正式移交到公安机关,尤其是今年五月十六日成立税侦中队以来,公安机关在打击偷、抗税等情节严重的涉税犯罪方面做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维护税法严肃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税侦中队成立时间短,执法人员业务不熟,工作职责界限不清,加之部门利益驱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案件定性不准确,以罚代法、以罚代税情况严重等问题。六月二十二日调查组将调查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主任会议认为,此事群众反应强烈,决定提交常委会审议。
  六月二十四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第十一次会议,对此事进行专事审议。参加会议的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李世栋深有感触地说:人大监督完全正确,这样的监督非常有力,公安部门必须虚心接受人大建议,积极整改,纠正失误。会后,当即召开国税、地税、公安会议,对如何规范税侦执法进行认真研究确定。
  可是,税侦中队个别负责人思想不通,认为人大代表的建议是挑刺,制造障碍,不接受人大监督,还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会议上的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发言加以指责和非议,认为人大调查颠倒是非,无中生有。对此,七月初,县人大再次组织调查组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审阅工作,核实税侦执法存在的问题。而后又召开了主任会议,再次审议认为,此事非抓到底不可,决定再次提交常委会审议,并下达了整改监督书。据此,县公安局党委也对税侦工作进行多次反复讨论和研究,认为人大监督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是非常必要的。局领导及税侦中队主要负责人多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虚心诚恳地听取整改建议。在随后召开的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县公安局局长邓晓辉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税侦工作存在问题的情况汇报”。邓晓辉在汇报中认为,税侦工作确实存在程序不规范,处理款项不明确,执法不严、打击不力、职责不清等诸多问题,在今后工作中一定虚心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对税侦工作的领导,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强化管理及监督机制,坚决纠正税侦执法中“有法不依”、“以罚代刑”现象,确保税侦执法的严肃性,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执法人员。这次汇报得到了全体委员及代表们的一致欢迎。在县政府的重视下,县公安局领导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责成税侦中队将原牌子摘下,挂上名称规范、范围适当的牌子,对办案当中违纪的执法人员作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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