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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保护与国际政治——联合国波恩气候会议浅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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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09
第7版(国际)
专栏:新闻分析

  气候保护与国际政治
  ——联合国波恩气候会议浅析
  本报驻德国记者江建国
  第五届联合国气候保护会议11月5日在波恩闭幕。会议虽然通过了22项决议,但在关键问题上没有取得重大进展。会议决定明年11月在荷兰海牙举行第六届气候保护会议。一位代表形象地说:“我们在京都确定了建筑图纸,在波恩找到了必要的建筑材料,要到海牙才能盖起房子。”
  自1992年联合国里约热内卢气候框架公约首次会议以来,只有京都会议(1997年)成绩最为显著,但也留下了几个未解决的关键问题。其一是购买排放指标问题。依各方达成的原则,工业国家,即有害气体排放大户可以从排放量较小、尚未达到允许排放量指标的国家购买排放指标。但是,京都会议却没有规定这种原则的界限,这样一来,发达工业国家就有可能以出钱买指标的办法逃避其义务。其二是“清洁发展机制”问题,按照这个机制,工业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帮助后者建立减少排放量的项目,但会议在这方面却没有提出具体的实施目标和方案,以至于现在仍无法落实这一“机制”。其三是“共同实施”问题,即工业国家在互相之间的投资中必须实施减少排放的项目,但在这方面还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如以什么为标准?如果破坏这一原则,应该如何予以制裁和惩戒?以及如何监督,等等。其四是如何估价森林在减少废气方面的作用问题。
  发达工业国家无论从排放量,还是从资金、技术方面本应承担主要责任,但自从首次会议以来,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千方百计逃避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施压,要后者以牺牲发展为代价承担减少排放量的义务。一个令人失望的事实是,绝大多数工业国家的排放量仍在不断增加。例如,目前排放量占世界第一(占全世界排放量的25%)的美国,按京都议定书应承担减少排放总量的7%,但事实上它自1990年到1997年却增加排放量11%;日本应减少排放量6%,但却增加了9%;加拿大应减少排放量6%,但实际上在上述7年中却增加了13%。
  必须指出,美、日等几个发达工业国还企图通过购买排放指标逃避其承担的义务。由于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在经济体制转轨中经济下滑,废气排放量大幅下降,因此京都议定书允许它们到2012年仍可维持1990年的排放标准。美、日等国则利用它们急需资金,无限制地购买它们的排放指标,而自己非但不采取减少排放量的措施,相反却随心所欲地增加排放。美日这种不负责任的自私行为已受到欧盟的批评,欧盟提出要限制购买指标。发展中国家一针见血地指出,美日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企图长期保护“污染的权力”。由于美日态度消极,许多重要国家目前都不批准京都议定书,要求澄清京都议定书中的上述细节。
  气候保护也是个政治问题。中国代表团团长刘江在大会发言中鲜明地指出,发达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负主要责任,而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
  (本报波恩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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