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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山村弱女子,为了一千三百元“办案费”,跨县往返三个回合,最后的结果给了她一个惊喜——人大为她讨回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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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一个山村弱女子,为了一千三百元“办案费”,跨县往返三个回合,最后的结果给了她一个惊喜——
  人大为她讨回公道
  蔡相山杨洪林
  近日,当山东省临朐县七贤镇竹寺沟村村民白兴香收到沂源县公安局某办案单位还给她的一千三百元“办案费”时,这个在人大帮助下,只身跨县讨回公道的弱女子,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去年发生的事情又不禁浮现眼前。
  一九九八年腊月,临近春节,家家户户都在欢欢喜喜筹备年货,不幸却降到了白兴香家。腊月初四,家里辛辛苦苦喂养了一年的十四头山羊一夜之间不翼而飞,全部被盗。对于一个没有其他收入的山区农户,十四只山羊可是全家的命根子。全家因此过了一个唉声叹气的节日。
  今年三月二十二日,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羊群被盗案被沂源县警方侦破,犯罪分子已经被捕立案。沂源县公安局某办案单位要求她家速派人去认领山羊。接到消息,白兴香兴奋得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便急匆匆踏上去沂源方向的客车。
  “你领羊须交纳一千三百元的办案费。”因心情急切只带了二十元车票钱的白兴香,还没有来得及看看自己的山羊,被公安人员的一句话撵回了家。东凑西借,好不容易凑够了钱,她第二次赶到沂源。这次,悲喜交加的她终于领回了被盗贼宰杀以后仅剩的七只瘦骨嶙峋的山羊。而此时的白兴香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交上那么多钱领回自己家的羊,咋比买还贵呢?
  不久,白兴香家山羊被盗后交钱认领一事传到了镇人大副主任李太生耳中。“群众的事就是自己的事”,他立刻赶到了白兴香家,了解事情的缘由,告诉她收取办案费是不合法的,并鼓励她去沂源问个明白。就在这天,正好到七贤镇视察工作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听说这件事也来了。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支持你”的鼓舞下,四月二十日,白兴香第三次踏上了去沂源的路。
  “请先喝口水,慢慢讲。”对这个来自外县的农家女,沂源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并没有以事务忙为借口,将其拒之门外。在听完白兴香的诉说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立即打电话查询,并表示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让她先回家等消息。
  …………
  拿着沉甸甸的一千三百元钱,原本以为又白跑了一趟的白兴香,不禁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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