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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的明天从这里开始——记内蒙古森林学校认真学习森林法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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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绿色的明天从这里开始
  ——记内蒙古森林学校认真学习森林法活动
  王光宇
  自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以来,内蒙古森林警校全体官兵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贯彻落实总队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森林法,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全校出现了部队稳定、官兵喜爱学习、热爱部队的喜人局面。
  修改后的森林法第二十条规定,“武装森林警察部队执行国家赋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任务”。担负着保卫祖国绿色资源这一神圣使命的森林官兵们深知这次学习《森林法》的重要意义。学校精心编排课程,学员学习认真,讨论热烈,并走出校园,通过实践加强对《森林法》的理解和认识。
  内蒙古森林警校在森林法理论教学中发现大部分学员的知识结构比较单一,社会科学知识相对薄弱。经过反复论证,学校为完善学员知识结构,开阔学员视野,设立了《哲学》、《法学》、《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等课程,在图书馆开辟了社科阅览室、森林专修室,随时向学员们开放,这套比较完整的素质教育课程,丰富了学员们的课外知识,加深了他们对森林法的理解。
  学员们始终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贯穿于整个森林法的学习当中,从“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形成了群众性学习《森林法》的良好氛围。
  在森林法的学习当中,学校组织学员开展森林法论文交流,以增强理论基础,其论文多达200余篇。学校注重课堂讨论这一重要环节,学员自发组织、走上讲台,发表个人意见,畅谈自己对森林法的认识。
  为了增强学员对森林法的认识,学校坚持在搞好课堂授课的同时,让学员走出校园,到社会大课堂中去参加实践。他们来到内蒙古植物园,在技术人员的指领下,对园中的各种树种一一进行了识别和研究,辨析了红松、樟子松等主要森林树种。他们走进大青山,亲身感受到了那郁郁葱葱的树木和层峦叠嶂的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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