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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与甲级俱乐部负责人会商成立俱乐部委员会严格执行限薪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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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5
第8版(体育)
专栏:

中国足协与甲级俱乐部负责人会商
成立俱乐部委员会严格执行限薪规定
本报北京2月4日讯记者汪大昭报道:连日来,中国足球协会在京召开全国甲级俱乐部董事长总经理会议,为即将举行的全国足球工作会议作准备。
与会者讨论修改了《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委员会章程》、《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的基本条件》和《1999年甲A联赛杯名及部分场地广告转让的资金分配方案》等文件的草案,重申去年11月通过的《关于甲级俱乐部拒绝运动员签字费、统一最高工资及出场费限额的规定》和《关于对违反规定者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暂行规定》。
中国足协强调,职业俱乐部委员会是俱乐部通过民主协商决定,达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目的的组织,接受中国足协领导,世界上许多开展职业足球的国家都建有类似的组织机构。中国足协以往出台的限薪规定未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这次限薪是由俱乐部负责人提出,并经各俱乐部协商确定的。中国足协希望大家遵守承诺,自觉执行。对违规的俱乐部和球员,一经发现,将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决不手软。
对于各方面普遍关注的足球比赛电视转播权问题,中国足协认为,电视转播一定要走向市场,在当前大幅度推进尚有难度的情况下,有偿转让转播权仍处于探索和尝试阶段,足协计划成立电视工作委员会,负责起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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