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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很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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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04
第2版()
专栏:

林业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很快
全国林业互助合作组织有了新的发展。据山东、陕西、原辽西等十五个省的不完全统计,已有各种类型的互助合作组织九万八千多个。南方私有林区,实行组织起来合作造林的占百分之七十以上(某些地区已达百分之九十以上)。
现在林业生产合作社一般采取下列三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农林生产合作社和农林牧生产合作社。这种合作社的特点是,土地统一经营,劳力统一使用,有一定的生产计划,在分工分业、收益分配、管理等方面也都定出制度和办法,能较全面地发展农林牧,并能克服山区多样性生产所引起的劳力安排上的矛盾和生产上的某些盲目性。第二种形式是林牧生产合作社,它的特点是林牧结合,在入股评分、收益分配、社务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办法,但还没有和农业结合起来。第三种形式是专以经营林业为主要内容的林业生产合作社、造林合作社、联村造林合作社等。它们的特点是只在林业生产上互助合作,没有和农业的互助合作统一起来,生产内容比较单纯。采取这类形式的多半是在有大面积的宜林荒山、沙滩亟需造林的地区,或是以林业为农民主要收入的地区。以上三种合作社现在全国还只有六千多个。
在林业互助合作组织中最大量的是常年互助组(临时性的造林小组、造林互助组也占相当大的比重)。常年互助组的成员比较固定,能统一安排农林工作,而且实行简单的记工换工办法。因此,这种形式可以为以后办社准备思想和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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