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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在全国法院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研讨会上说运用邓小平理论推动法院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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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肖扬在全国法院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研讨会上说
  运用邓小平理论推动法院工作
  本报北京讯新华社记者朱冬菊、本报记者王比学报道: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1月12日在全国法院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研讨会闭幕会上强调,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运用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认真解决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肖扬说,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浩瀚如海、博大精深。我们要着眼于当前要做的事情,用这个伟大的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他并就运用邓小平民主与法制理论做好审判工作和法院改革,提出了三点要求:
  首先,坚持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指导审判工作。肖扬指出,实事求是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法办案,依程序审判,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法律明文规定的,坚决依法办理;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应当允许试验,允许探索,允许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
  其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学习理论同思考实践中的新问题结合起来。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具有审判工作特点的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审判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
  第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抓好审判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肖扬提出,要通过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量,解决“执行难”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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