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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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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2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国际资料库

  “君主立宪制”与“民主共和制”
  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政体有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两种形式。
  君主立宪制起源于英国1688年的“光荣革命”。这种政治体制将封建时代的君主和控制上院的贵族与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巧妙地结合起来。英王作为世袭的国家元首,根据宪法规定享有某些最高权力。同时,英王权力的行使要按照宪法的规定,并受到内阁的限制。今天,除英国外仍有不少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君主立宪政体,它们当中有日本、加拿大这样的西方大国,也有西班牙、荷兰、比利时、瑞典、丹麦、挪威、澳大利亚等欧洲和大洋洲国家。
  君主立宪制下的国王是“统而不治”、“临朝而不理政”的。君主的权力虚有其表,其一切行动和政务都要遵照宪法的规定,完全服从内阁的控制与安排。这样,君主立宪制与专制君主制相比,就有了本质的不同。国王基于宪法而存在,而宪法又是国民意志的体现,从这一点上说,这些君主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民选元首已没有本质差别,所以人们形容君主立宪制是“世袭总统制”的变种。现代君王的权力虽徒有其表,但并非在政治实践中无所作为。由于他们远离政治,超然独立于党派的政治斗争之外,因此具有保全议会中的民主政治、保护行政连续性和抑制急剧变革的作用。
  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另一种政体形式。这种形式萌芽于16世纪,到18世纪末叶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时期正式确立,并在以后的200年间被多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所接受。
  在民主共和制下,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的任期。因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这种制度又可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的国家,立法权归议会,行政权归政府,政府以总理为首脑并对议会负责,所设总统的职责是礼仪性和象征性的。在总统共和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集外交、内政大权于一身。总统定期选举产生,政府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统要向议会报告工作,但无权解散议会。对议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行使否决权。美、法等国实行的就是总统共和制。(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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