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内司委召开会议征求个案监督程序规定稿意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2-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内司委召开会议
征求个案监督程序规定稿意见
本报北京2月4日讯记者胡健报道:2月3日至4日,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个案监督程序规定稿征求意见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在会上讲了话。
曹志指出,人大进行个案监督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个案监督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很多地方的人大开展了个案监督工作,督促司法机关纠正了一批错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有一些地方对这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监督;同时,也有的地方监督方法欠妥,这些问题迫切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解决。个案监督立法也是各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愿望。个案监督立法必须把握以下原则:以党的十五大关于完善监督法制的精神和李鹏委员长关于个案监督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从实际出发,对人大个案监督工作正反两方面的主要经验加以分析、总结和规范。
全国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侯宗宾在会上发言。他说,要突出个案监督的重点,选择那些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进行监督。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司法制度,不干预正常的司法程序,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而不是代行司法职权。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监督,坚持集体行使监督职权,防止影响司法公正。
全国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部分省市人大内务司法对口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司委侯宗宾主任委员和陶驷驹、束怀德副主任委员分别主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