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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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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6
第9版(理论)
专栏:学习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有效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
  汪兴益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对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其中一个重要决策就是结合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对一部分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由于负债率过高而陷入困境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解决负债率过高的问题。目前,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相继成立,这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实际步骤,积极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对于处置银行不良资产,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效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举。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扩大自主权,赋予国有企业一定的生产经营权;第二阶段是建立国有企业经营责任制;第三阶段是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并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重组。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债务负担过重,这不仅使银行承担着潜在风险,而且还成为国有企业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企业重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包括企业的“物理”重组、财务重组、法人治理结构重组等。与银行债权有关的国有企业重组的核心是财务重组,即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解决国有企业资本金不足、财务结构不合理问题,以提高资信、债信水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有企业财务重组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并可通过“债权转股权”主导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治理结构重组和业务结构调整。这种方式通过使企业原来对银行的债务转化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持有的股权,可以降低企业的负债率,为负债企业解除沉重的债务包袱、重新焕发活力创造条件。
  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之举。近几年来,以《商业银行法》的颁布为标志,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进行到今天正面临着一个突出问题,这就是银行的不良债权变得越来越突出,不仅直接阻碍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而且也威胁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安全。在我国金融业严格分业经营的条件下,靠银行自己处置不良资产,既没有特殊法律地位的保障,也没有专业化的优势,唯一可供选择的办法是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采用以“债权转股权”、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解决银行的不良债权,将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出去,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也就是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形成一种资本市场化运营机制。如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等方式,让不良资产“流动”起来,使某些不良资产变成良性资产,产生效益。这样,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将趋于合理化,自有资本金充足率有望得到提高,同时资产收益率也会因此而得到相应提高,从而为进一步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增强其在国际金融业的竞争能力创造条件。
  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是在全球经济竞争进入新阶段的条件下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必然之举。近年来,经济全球化一浪高过一浪,全球经济竞争新时代的帷幕已经拉开。国有企业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沉重的债务包袱已经使部分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举步维艰的境地。如果负债率过高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最终将使一部分重点国有企业在全球经济竞争中败下阵来,削弱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其后果不堪设想。在这种情况下,有效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解决国有企业负债过重的问题,就可以使一些国有企业走出困境,逐步增强其国际竞争能力。
  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是有效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出发点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其目的是要以此来破解银行与企业的双重困局,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但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与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关系。
  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根本目的不仅仅在于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而是要通过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使其摆脱困境,走上生机勃勃的发展之路,进而使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真正得到解决。因此,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国有企业,也就是说,在银企这个链条上,只有国有企业这个“结”解开了,银行的不良资产这个“结”才能解开。这就决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牢固树立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推动国有企业摆脱困境上多想办法。
  牢固树立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思想,是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客观规律的需要。目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大二公”的单一所有制结构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转变之中。历史和现实都决定了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有其特有的规律。同时,我国必须坚持以国有经济为主导,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违背这些规律,就会导致经济的混乱。现在有些人认为,对因负债沉重而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应一律采取破产清算、公开拍卖的办法来收回银行的贷款。这种看法就是由于对处置银行不良资产与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关系认识不清造成的。从目前我国的市场情况来看,投资者群体较小且实力很弱,如果一哄而起地对因债务沉重而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进行拍卖,不仅不一定能全部收回银行的不良资产,而且还会造成国有资产的贬值和增加社会的就业压力,最终削弱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也就违背了我国经济的发展规律。因此,破产清算、公开拍卖不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作中的首选办法,而是在个别情况下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最后办法。
  牢固树立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思想,是实现中央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的客观需要。中央从实际出发,从整个改革的战略部署出发,把国有企业改革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并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使其轻装前进,就属于这个目标的一部分。正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中央才决定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解决国有企业负债沉重的问题。如果不围绕实现这个目标来进行运作,使更多的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就失去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在的意义。所以,能不能牢固树立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指导思想,是检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否在围绕实现中央提出的国有企业改革目标进行运作的基本标准。
  牢固树立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思想,是履行国家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特殊法律地位的客观需要。国家之所以要赋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特殊的法律地位,就是为了便于它更好地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服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效益与服务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并不矛盾,二者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只有国有企业摆脱了困境,真正发展起来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才有效益可言。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清醒地认识自己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紧紧扣住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条主线,把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好坏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主要标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重点为国有企业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服务:首先,综合运用“债权转股权”等方式,调整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解决好国有企业高负债经营问题。其次,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第三,充分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自身的职能,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推动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实际出发进行探索与创新,是有效运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必由之路
  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在我国还是第一次。这是否就意味着可以原封不动地照搬国外的模式?回答是否定的。我国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不良资产,面临着许多与外国不同的特殊情况,突出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历史条件和背景不同。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企业的资金需求靠财政拨款;伴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推行“拨改贷”政策,这就使国有企业一方面要向银行还本付息,另一方面又要向国家财政上缴利润,使国有企业的债务包袱越来越重,由此形成了不良贷款。特别是在九十年代初期,由于经济过热,盲目上项目、上规模,导致重复建设严重,造成企业产品没有销路,使企业难以归还银行贷款。而国外银行的不良资产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形成的。其二,不良资产涉及的对象不同。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经营的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而国外银行的不良资产大部分是股份制企业或私营企业的债务。其三,债务关系的复杂程度不同。我国国有企业的债务关系复杂,“三角债”一直是困扰国有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而西方国家的企业就很少存在这个问题。其四,适应市场经济的企业机制的成熟度不同。我国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这个问题在国外尤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得就不那么突出。其五,市场体系的成熟度不同。我国刚刚进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起步阶段,市场体系尤其是其中的融资市场、债券市场等尚未真正发育成熟,而在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其市场体系形成的历史已经有几百年,处于相当成熟的阶段。这些不同和区别,使得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将会遇到别的国家不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这就决定了我们既要吸取国外的有益经验,又必须从实际出发进行积极探索,创造性地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方式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摆脱困境。
  银行不良资产剥离和重组是一项系统工程。就外部环境而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具有了特殊的法律地位和相应的权力。但为了保证有效地剥离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这要在不断地探索与创新的过程中实现;其次还要进行制度上的创新,以改变目前体制和运作不适应不良资产剥离和处置的问题,推动和促进不良资产的剥离和处置工作;再次就是要进行金融品种的创新,以保证更有效地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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