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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木尔·达瓦买提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干部培训班上说民族工作主要方面初步做到有法可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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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铁木尔·达瓦买提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干部培训班上说
  民族工作主要方面初步做到有法可依
  本报北京11月16日讯记者傅旭报道:今天上午,第四期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干部培训班在京开始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木尔·达瓦买提在培训班的讲话中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民族工作的主要方面已经初步做到有法可依。
  这次培训班是由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举办的,为期10天。培训班主要围绕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民族工作的主题,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讲授有关理论,交流总结经验,研究探讨问题,以认清形势,开阔思路,明确任务,进一步推进我国人大民族工作。从1995年以来,培训班已先后举办3期。
  铁木尔·达瓦买提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客观实际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族工作也是这样。在立法方面,除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外,一些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已经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也面临修改的问题;还有一些没有制定自治条例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需要制定自治条例;新形势下出现的一些新的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行为需要继续用法律条文加以规范,等等。此外,在我国现阶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仍然时有存在,对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也是这样。因此,加强对现有民族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是人大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把这项工作摆在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来做好。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朝文也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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