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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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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7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信箱

  人大代表不仅要举手表决审议、通过法律,更应成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先锋——
  人大代表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近日,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集团董事长陈荣珍向本报反映:他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行为向法院提出诉讼。他说,人大代表受人民的委托代表人民审议、表决、通过各项法律。在生活中,人大代表更应成为维护法律权威的先锋。
  陈荣珍诉说了事情的原委:1999年10月8日,《合肥晚报》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一则广告:“美菱冰箱日前首批通过中国节能认证中心认证。美菱集团成为获得节能认证的企业。”广告还附了一个“部分家电企业获证一览表”,有3家企业名列其中:合肥美菱、河南新飞、合肥荣事达。表中美菱电冰箱的荣获数量为4,而荣事达荣获数量为0。与此同时,美菱公司还将广告内容制成广告牌,放置于合肥百货大楼、鼓楼商厦、乐普生商场等商场内。
  “荣事达根本没有参加认证,何来荣获数量为零?”陈荣珍说,参加此次认证的9家企业都有产品通过认证,最多的一家有40多个型号获得认证证书。因为荣事达电冰箱公司开工不到一年时间,按规定不能参加此次认证。美菱公司发布的广告中,没有把其他更多通过认证的企业名称列入其中,而只是把没参加认证的荣事达扯了进来,好比一个人没有参加比赛就宣布他是最后一名,这种做法合适吗?
  举办此次认证活动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为此出具的证明称:“节能产品认证目前属于企业自愿,合肥荣事达电冰箱公司未参加首批节能产品认证,所以不能在公布名单之列……”
  荣事达公司的法律顾问、合肥君安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表示:此种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违反了市场交易中诚实守信的竞争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陈荣珍要求法院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并索赔人民币500万元。
  为了法律的尊严,为了呼唤德法并重的市场经济新秩序,我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陈荣珍说得很坚决。(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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