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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有关人士就我入世程序作说明我国与23个WTO成员尚未结束双边谈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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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18
第2版(经济)
专栏:

  外经贸部有关人士就我入世程序作说明
  我国与23个WTO成员尚未结束双边谈判
  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记者龚雯报道:今天,外经贸部有关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中国入世协议的批准和程序问题作了说明。
  这位官员说,1986年7月10日中国提出复关申请后,关贸总协定专门成立了一个中国复关工作组。中方向关贸总协定提交一份贸易制度备忘录供审议,并就其成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自1992年10月起,中方开始与各成员国进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1995年1月1日,世贸组织(WTO)取代关贸总协定。同年,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入世工作组。
  这位官员介绍,一旦中国工作组完成了对中方贸易体制的审议,而且双边市场准入谈判亦结束,即汇总形成加入协议,该协议由议定书、市场准入协议(作为议定书的附件)和工作组报告三部分组成。在工作组审议并通过加入协议后,将一揽子提交给WTO总理事会或部长会议批准通过。如果WTO成员2/3多数投票同意,中国就有权签署议定书并加入WTO。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加入WTO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方可生效。
  据了解,目前与我国尚未结束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的23个WTO成员是:欧盟、加拿大、挪威、瑞士、巴西、智利、印度、哥伦比亚、委内瑞拉、波兰、菲律宾、斯里兰卡、马来西亚、阿根廷、吉尔吉斯、乌拉圭、危地马拉、秘鲁、摩洛哥、厄瓜多尔、墨西哥、古巴和泰国。其中有些成员国刚刚提出要价,还未与中方开始实质性谈判。截止到11月15日,与中国达成“入世”双边协议的有: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日本、韩国、巴基斯坦、新西兰、土耳其、新加坡、印尼、澳大利亚、智利和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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