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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师生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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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0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高校师生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
  新华社北京11月19日电据《科技日报》报道: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师生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两高”公布的《解释》,认为“法轮功”就是邪教,必须依法坚决取缔。
  北京大学师生认为,通过立法手段来对邪教组织进行打击,表明我国法制建设正在进一步走向完善,“依法治国”思想正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同时也有利于彻底取缔“法轮功”这一非法组织,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师生们认为这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希望借此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使人们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法轮功”反科学、反社会、反人类、反政府的本质。
  清华大学学生说,《决定》对邪教组织的性质与危害、对防范和惩治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等都作出了十分明确的阐述,《解释》则根据我国刑法,对办理邪教组织从事的犯罪案件提供了准确的司法依据。这两个文件十分重要,对于维护全社会的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对严厉打击“法轮功”这一类邪教组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中国人民大学以“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充分认识‘法轮功’邪教本质”为主题,举办“博士生论坛”。师生们认为,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和“两高”的《解释》,使法律对于邪教组织的处理更加完备了,既保障了公民的宗教自由,保障了人权,又严厉打击了像“法轮功”这样的邪教组织,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天津大学师生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表达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充分体现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的稳定,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的邪教组织一定要依法取缔。广大师生员工一致表示,一定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以科学为武器,把揭批“法轮功”的斗争进行到底。
  华中理工大学师生认为,“法轮功”利用各种手段控制人们的思想,并制造事端扰乱社会,背后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已经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所以,动用国家机器,依法进行强制性取缔和惩治是正确的选择。
  华中师大的教师认为,在处理“法轮功”问题的过程中,更加深刻地感到教育工作者的责任重大,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善于积极主动地占领思想阵地,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理想,树立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吉林工业大学师生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必须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用科学和先进思想观念武装头脑,丰富人的精神世界,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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