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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岚清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 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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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0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岚清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
  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武卫政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昨天晚上参观了正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举办的“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强调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李岚清在参观展览后对主办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说,由中央综治委等有关部门共同举办的这个展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的关怀,体现了全社会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高度重视。他指出,教育培养好青少年,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奠基工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自身的前途、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我们社会的发展、祖国的明天。党和政府十分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高度重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80年代,党中央曾两次专门下发文件,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系统部署,90年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近年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很突出。广大人民群众对此十分关注。
  李岚清指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键是要抓好教育。青少年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正确的教育可对他们的一生产生积极的影响,以至决定他们的人生道路。对青少年的教育,家庭和学校负有重要责任,家长、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的思想、行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针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有效加强德育和美育教育,增强抵御不良因素侵袭的能力。使他们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人格、良好的行为规范和正确的人生观,成为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还要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就树立法制观念。
  李岚清说,要做好对失足青少年的管理教育工作,对刑释解教的青少年,要解决好他们的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落实好帮教措施。要减少辍学生和中小学流失生,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要做到有人帮、有人管,要加强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办好工读学校。要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一方面要为青少年提供健康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扫黄、打非、禁赌和禁毒的力度,消除文化垃圾,加强影视、图书、音像市场的管理,加大整治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工作力度。
  李岚清强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组织,都要积极参与,尽职尽责。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青少年一定会健康成长。
  据悉,由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13个部门举办的这个展览,自10月25日开幕以来,社会反响十分强烈,社会各界人士、人民群众和首都大、中、小学生纷纷前往参观,日参观人数超过万人。
  许多参观者表示,举办这样的展览,会进一步动员全社会更加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使广大青少年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同时,也会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王胜俊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李岚清副总理参观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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