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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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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4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指导意见
  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
  本报北京11月23日讯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共十项内容。
  《意见》提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各商业银行要健全和强化小企业信贷部,充实信贷管理队伍;国有商业银行要充分发挥大银行在网点、资金、技术、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城市商业银行要按照市场定位要求,切实办成为小企业服务的主体;城乡信用社要真正办成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型企业入股,由入股人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股东服务的合作组织,对股东贷款可不实行抵押和担保。人民银行将在再贷款、再贴现和发行金融债券等方面积极扶持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
  《意见》要求改进小企业信贷工作方法。各金融机构要逐步探索建立小企业信贷评估、审批和贷款制度,借鉴国外信用评分办法,将小企业资信与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发放贷款。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在强调防范风险、明确责任的同时,建立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积极支持科技型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小企业的技术进步。适当扩大出口信贷业务范围,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采用卖方信贷,也可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买方信贷业务。
  《意见》还就支持再就业安置工作,支持小企业为大中型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及参与政府采购合同生产,支持商业、外贸及新兴领域企业的发展,适当扩大贷款的范围,支持建立小企业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密切关注贷款投向,加强贷款管理,加强对金融机构改进小企业服务的引导和督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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