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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楷模护法尖兵——武警西安市支队法纪教育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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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学法楷模护法尖兵
  ——武警西安市支队法纪教育纪实
  暴玉怀江道贵郭嘉
  不当糊涂决策人
  这可以说是武警西安支队发展史上的一个转折点:1996年初春的一天,又一次与先进单位无缘的支队党委一班人,坐在会议室里谁也不吭声,整整坐了一天。
  灯不拨不亮,理不辩不明。通过分析讨论,支队党委一班人加深了对邓小平关于军队“要讲法制”论述和江泽民关于“要带好部队必须坚持从严治军,强化纪律观念”重要指示的理解,深刻认识到中央军委提出依法治军、武警总部党委提出依法从严治警的方针,是新形势下加强部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部队建设的基本方略,是武警部队履行神圣使命的必由之路。
  于是,一个轰轰烈烈的学法热潮在西安支队迅速兴起。
  通过热烈的讨论,大家形成了这样的共识:作为“一班人”,不可能人人成为法律专家,但要带好部队,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特殊使命,就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做执法护法的明白人。
  基于这种认识,支队党委中心组采取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请法学专家辅导与观摩法庭办案相结合,深入基层宣讲辅导与走向社会普法宣传相结合等方法,先后学起了《宪法》、《刑法》、《民法》、《监狱法》、《游行示威法》、《兵役法》等13种法律法规。党委一班人同基层官兵一道,建立了法纪教育专用笔记本,坚持日学一法,周议一法,月上一课。3年来,先后邀请40多名法律专家到部队授课,受教育面达5000多人次;18个基层单位办学习专栏、板报1500多期;开办小广播站10个;设立模拟法庭12个。支队还投入18万元用于法纪教育,坚持每年为部队培养法律骨干,给基层订阅报刊,购买法律书籍,满足官兵的学法需求。
  法规成为“定盘星”
  为把法纪教育活动长期坚持下去,支队专门下发了关于“周末学法”的通知,并对周末学法活动进行详细安排,使之成为制度。
  战士樊超,入伍前在地方人称“打架大王”,入伍后仍我行我素,多次打架受处分,前年调到西安支队未央区中队后,中队干部主动和小樊结成“三互”(互帮、互学、互教)活动小组,陪他一块学习三大条令,学习法律。不长时间,小樊就变了,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写了厚厚三大本,还利用周末学法的机会,走上讲台,现身说法,使战友们深受启迪。
  西安支队党委在法纪教育中,还十分重视维护和保障官兵的民主权利。他们依照条令条例赋予官兵的权利和义务,认真落实基层的各项民主制度,充分发挥军人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对招生提干、选拔培养技术兵、选取士官以及立功授奖等涉及战士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做到名额、条件和结果“三公开”,变过去的“暗箱操作”为公平竞争,让你知我知的事变成大家都知的事。官兵们的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工作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大大提高。
  近年来,西安支队官兵通过学法,人人都成了法律通,部队告别了事故案件的困扰,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发展平衡。
  砥砺尖刀锋更利
  武警西安支队的官兵们驻守一地,保一方平安,他们以法律为武器,依法维护古城安宁,维护法律尊严,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1998年3月份,被一些人吹捧为“神医”的不法分子胡万林在长安县太乙镇非法行医。西安支队接到上级命令后,火速派兵前往捣毁。
  为避免事态扩大,执勤官兵坚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排除了各方阻力,严格依法彻底捣毁了不可一世的胡万林的非法行医窝点,在全国产生了巨大震动。
  1997年8月16日,周至县马召乡村民张侯马因夫妻感情不和,便身绑3公斤烈性炸药,将岳父劫为人质。当地公安人员前去制止时,张侯马又赶走公安,劫持了警车,并把人质扣押在车内。
  神圣的法律岂容如此践踏!武警周至县中队接到当地公安机关解救人质的求援电话后,迅速出动兵力。在政治攻势和武装震慑下,张犯仍负隅顽抗,人质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危急时刻,上级命令依法击毙人犯,迅速解救人质。两名战士抓住战机,果断开枪,当场击毙了罪犯,人质安全脱险,当地政府为中队召开了隆重的庆功会,人民群众高兴地称他们是“神枪武警”。
  据统计,自1996年以来,西安支队除了确保固定勤务万无一失外,先后担负临时性勤务数百次,处置突发情况和紧急治安事件数十次,抓捕各类犯罪嫌疑人数百名,执行长途押运任务83次,押运钞票金额达数十亿元,次次都出色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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