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澳门最大宗有组织犯罪案宣判 第一被告尹国驹被判入狱15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4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最大宗有组织犯罪案宣判
  第一被告尹国驹被判入狱15年
  新华社澳门11月23日电(记者罗政、张永青)澳门历年来最大宗有组织犯罪案件今天在澳门普通管辖法院宣判,首被告尹国驹被判入狱15年。
  下午约3时30分,警员押送尹国驹等6名被告进入法院。尹国驹被裁定为有组织犯罪首脑人物,涉嫌放高利贷及洗黑钱等4项罪名成立,合并判处入狱15年以及罚款12万澳门元。一同出庭的其他5名被告以及另外4名缺席被告,1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其余被裁定为同属有组织犯罪成员,涉嫌放高利贷及洗黑钱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入狱5年半至10年半。主审法官表示,会发出通缉令继续追捕有关疑犯归案。
  澳门警方于去年5月初进行大规模打黑搜捕行动,逮捕包括尹国驹在内的多名涉嫌参与有组织犯罪人物。经澳门刑事起诉法院裁定,被捕的这些人参与有组织犯罪活动等罪名成立,随后押往政府监狱关押候审。
  尹国驹案于上月11日开审,历时1个多月。今天宣判后,一些澳门居民对记者表示,此案的宣判结果有助于改善澳门的社会治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