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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公安局推行警务“四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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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宜黄县公安局推行警务“四公开”
  本报讯江西省宜黄县公安局在争创人民满意公安机关活动中,推行警务“四公开”,要求民警在执法中必须坚持“公开处罚依据、公开处罚程序、公开处罚人的权利、公开申诉渠道”,通过警务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民警的行为,夯实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基础。
  (黄龙泉肖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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