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大力发展蚕丝生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07
第1版()
专栏:社论

大力发展蚕丝生产
最近农业部、纺织工业部、对外贸易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召开的全国桑蚕蚕丝会议,确定了大力发展蚕丝生产的方针,要求在一九六二年恢复到抗日战争以前蚕丝生产的最高水平。为了改变目前我国蚕丝生产恢复发展缓慢的状祝,这个方针和要求的确定是非常适时的。
我国蚕丝生产已有四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产区遍及二十三省。主要产区蚕丝生产的收入,占农民全年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到六十。这些地区的农民说,“一年两期蚕,相抵半年粮”。发展蚕丝生产的重要性,他们是非常明白的。
丝绸是我国目前出口的一项主要商品。中国丝绸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一九五四年出口的丝绸,可换回十四个五万锭的纱厂的设备,或一万台德特链轨式五四匹马力的拖拉机。五年来出口的丝绸,可换回相当全国现有铁路的全部钢轨,或二十个无缝钢管厂的成套设备。由此可见,发展蚕丝生产,对促进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有多么重大的意义。
解放以后,我国的蚕丝生产逐年有所发展。如与一九五○年相比,一九五四年蚕丝生产增加了百分之七十三,厂丝增加了百分之一百零九,厂绸增加了百分之九十五;茧、丝、绸的质量也有了显著的提高。但是,目前的蚕茧生产,还只达到战前最高产量的百分之三十,有些主要产区,还有下降的趋势。这种情况,和国家工业建设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丝绸内外销售量日渐增加的趋势是很不相称的。
蚕丝生产恢复特别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许多桑蚕产区的桑园,遭受了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特别严重的破坏;被砍伐烧毁的桑树,是不能迅速恢复的。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忙于医治战争创伤,在农业生产方面,着重了对粮棉增产工作的领导,不可能集中力量恢复蚕桑生产。同时,蚕丝生产的领导部门,对桑树是多年生的经济作物的特点认识不足,对国内外丝绸市场的日益扩大预见不够,因而对蚕丝生产的恢复发展,缺乏长远打算和统一计划,甚至一度采取了维持生产,调低价格,减少收购的错误措施。这就加重了某些干部对蚕丝生产不加重视和放任自流的思想。有的干部认为:
“粮棉完不成任务要检讨,蚕桑完不成任务没有关系”。有的干部更错误地认为发展蚕桑生产就是发展农村资本主义,不仅不积极帮助农民解决蚕桑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甚至对农民说:“种啥吃啥,种桑就少分配粮食”。这种种错误作法,严重地影响了蚕农的生产情绪和阻碍了蚕丝生产的发展。必须了解,在解放初期着重恢复粮棉生产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当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时期,仍然看不见发展蚕丝生产的重要性,不了解发展这种大宗出口的价值很大的经济作物对支援国家工业建设的重要意义,不了解在人民生活逐步改善以后对于丝绸的日益增涨的需要,那就是十分错误的了。因此,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必须教育全体农村工作干部,树立全面发展农业生产的观点,克服不重视蚕丝生产的错误思想,并加强对蚕丝生产的领导,打破蚕农的思想顾虑,规定适当的价格,改进收购的办法,发挥蚕农的生产积极性。这是迅速恢复和发展蚕丝生产的决定环节,必须特别予以注意。
要在现有条件下迅速发展蚕丝生产,必须首先巩固现有蚕区,提高现有蚕区桑叶蚕茧的单位产量;在有桑而未养蚕的地区,发动农民积极育蚕;此外,还要在适于栽桑养蚕的山区和丘陵地带迅速开辟新蚕区。
现有蚕区是目前发展蚕茧生产的主要阵地。各级农业生产领导机构,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目前挖桑砍桑现象的继续发生,提高现有蚕区桑叶产量,扩大蚕的饲育量,增产蚕茧,以保证丝绸工业原料的供应。增产桑叶是增加蚕丝生产的首要环节。为了提高桑园的单位面积产量,要发动蚕农加强桑树培育,进行中耕、除草、施肥、整枝、补缺、防治病虫害等工作;今年被淹的桑园,更应该积极施用追肥,恢复桑树生机。过去各地的蚕桑指导工作,一般限于季节性的养蚕指导;但对栽植桑树的各项技术措施和群众的丰产经验,却未能全面深入地加以总结和推广。为了提高蚕茧生产,还必须加强养蚕的技术指导,贯彻各项技术措施,认真学习苏联先进养蚕技术,总结推广各地互助合作组织和养蚕劳动模范的丰产经验;并充分利用秋桑叶扩大秋蚕饲养,增加全年总产量。
现有桑园面积,远不能满足发展蚕丝生产的需要。各地应有计划地在适宜于栽桑养蚕的山区和丘陵地带,进行具体的区域规划,并利用田边、堤岸、河畔、屋前屋后等隙地,发动和组织农民大力开辟新桑园。山地栽桑必须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国家规定,凡垦殖公有荒山荒地栽植桑树,有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并在桑园没有收益前免征农业税,在收益不多的一定时期内酌减农业税,而且山区桑园税率一般低于平地桑园。各地人民银行、信用合作社对育苗、栽桑、养蚕确有困难的合作社、互助组及个体农民,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必要的贷款和经济扶持。供销合作社应及时供应栽桑,养蚕所需要的种籽、肥料、蚕具等生产资料。
保证完成桑叶、蚕茧增产任务的关键是坚决依靠和促进合作互助的发展。根据蚕桑生产的特点,蚕区有条件也有必要更加迅速地发展合作互助组织。组织起来养蚕的农民,不仅可以合理使用劳动力,解决生产中耕种忙和育蚕忙的矛盾,而且便于改进技术,保证蚕茧丰收,从而保证农业合作社增加收入。某些地区由于放松了对蚕桑生产的领导,没有把蚕桑生产看成农业合作互助的一部分,桑园评产入股和养蚕记工评分不够合理,影响了农民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积极性。这个问题必须在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的同时,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妥善地加以解决。
蚕农所产蚕茧、土丝,国营公司及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标准,及时全面地组织收购,尽量简化收购手续,便利农民出售;并应加强市场管理,充分掌握货源。各地收购机构必须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和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收茧、烘茧人员的训练,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正确贯彻“按质评级、分等论价”的价格政策,并做到烘茧程度适干均匀,防止偏老偏嫩、老嫩不匀等现象,以切实保证原料茧品质,适应工业需要。
蚕丝生产技术性高,季节性大,需要有相当数量的技术人员和健全的专业领导机构,进行及时、具体的领导。各蚕丝产区可根据需要,在农业技术推广站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栽桑、养蚕指导员,有计划地进行短期训练,提高其政治业务水平,依靠他们普遍训练栽桑养蚕积极分子及合作社技术员。为了发展新区养蚕事业,老区要支援新区,由老区适当抽调一部分技术干部到新区工作。这是一个光荣的任务,应该很好地完成。
各级党政领导机构和有关部门,必须重视蚕桑工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拟定发展蚕丝生产的计划,召开专业会议,研究贯彻蚕丝生产方针的具体政策和各项技术措施。今年特别要切实做好桑园的管理工作,以确保桑叶增产。经验证明,只要各级党政机关加强领导,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的积极性,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九五五年蚕丝生产任务,及争取在一九六二年达到战前最高水平,都是完全可能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