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阅读
  • 0回复

为什么说“法轮功”与科学健身是两回事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深入揭批邪教“法轮功”

  为什么说“法轮功”与科学健身是两回事
  解放军总医院院长朱士俊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同世界上五花八门的邪教组织如出一辙,大都是在人们最为关心的健康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吹嘘自己功法无边,对练功者实施精神控制,大搞心灵依附,蛊惑一些缺乏科学健身知识的人进入其精神迷惑的圈套,致使许多练功者有病拒医、走火入魔,甚至上吊自焚剖腹投河,造成一幕幕血腥的人间惨剧。站在医学科学的角度分析“法轮功”那套拙劣的骗术,不难发现,它的所谓祛病健身,只不过是借用现代医学中的心理暗示因素,并任意夸大其作用,从而导致练习者不同程度的精神心理失常。大量事例证明,“法轮功”不但起不到健身强体的作用,反而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乃至夺人性命。
  科学的健身活动是指符合人的生理心理特点,按照有序原则进行的科学合理的运动锻炼。它的基本原则是,经常锻炼,循序渐进,适合锻炼者年龄、性别及健康特点,运动与休息适当交替等。人的生长、发育、成熟、衰老是生命发展的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衰老进程的快与慢、寿命的长与短,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经济状况、营养、医疗卫生条件、体力活动以及遗传、环境、疾病等。基于生命在于运动这一指导思想,应该把科学的健身活动作为预防疾病、延缓衰老的重要手段。科学研究证明,科学合理的锻炼,使人的机体承受到一定的运动负荷,可以促进全身血液循环,使组织细胞得到充足的氧气和营养物质,从而改善组织细胞的代谢,进而达到推迟衰老和增进健康的目的。
  “法轮功”与科学健身完全是两回事。
  科学健身与“法轮功”有着根本性质上的区别。科学健身推崇科学,进行的是有益于身心的、积极的健康活动,通过适度的运动,不断提高身体的健康水平。“法轮功”原本就不是一种健身活动,它有着极其明显的政治目的,纠集信徒、聚众闹事,名为护法修炼,实则是危害社会,对抗政府,图谋不轨。
  科学的健身活动,目的是预防疾病,维护身体的正常机能,增强抗御疾病的能力。正常人通过持之以恒的锻炼,可以获得健康的体魄。病情较轻者尤其是患功能性疾病的患者通过适当的有效锻炼,可以加快恢复健康。慢性病患者,采取有规律的适合自身特点的锻炼,能够改善身体的状况,提高生存质量。“法轮功”组织练功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人们身体健康的水准,而是通过所谓的练功形式,对练功者进行残酷的人身控制,使练功者消沉麻木,失去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最后形成病态的执著或疯狂。
  科学健身的内容本身具有科学性。科学合理的健身可以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年龄、目的等,选择不同的适合自身特点的健身方式。身体健康者可以选择运动量大的方式,如各种球类活动、长跑、登山等;年轻人可以做广播体操、健美操等;年老者可以练太极拳、健身气功、运动操、散步等,并且可以视情况随时改变健身的内容和方式,以达到最佳的健身效果。而“法轮功”却只许练李洪志拼凑的所谓功法,一旦陷进去就给人戴上精神桎梏,越陷越深。练功者无节制长时间的“坐功”,造成交感神经过度兴奋,使人体长时间处于应激状态,严重者由于神经递质的合成与释放紊乱可以造成精神失常,即所谓的“走火入魔”,甚至做出自残或伤人的行为。
  科学意义上的健身活动,是开放的,是自觉、自愿、自由的,你既可以参加集体、社区组织的健身活动,也可以自我锻炼,不受任何组织的约束和控制,如参加晨练、街头秧歌队、健身俱乐部等。而“法轮功”却有一套严密的组织,通过对练功者进行引诱、洗脑和恐吓,逐步达到控制人的思想行为,进而对“师父”李洪志顶礼膜拜、甘受驱使,而且一旦加入其中就很难退出,只能一切按李洪志的说教去思想,去行动,直至送死。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科学健身具有愉悦身心的功效,可使健身者的身体功能、心理素质得到较好的调适,以积极、健康的精神面貌和生活态度融入现代社会。而“法轮功”致使练习者的生活态度变得消极、病态,根本谈不上健康地生活。再者,由于“法轮功”练习者的精神被控制,丧失了自我,普遍存在着遵从现象。通过遵从,群体的某个成员受到诱导,使其他成员也一样地行动,甚至当他们感觉到他们对刺激的反应不正确时,也只能如此。“法轮功”练习者集中在一起形成群体,使有遵从心理的群众不断加入其中而形成更大的群体。正是利用这种遵从心理,“法轮功”组织煽动练习者进行了围攻政府、扰乱社会治安等罪恶活动。
  积极向上的健身活动与医学是和谐统一的。现代医学认为,人有健康、亚健康和病理三种状态。在亚健康状态下,有节制的健身运动可以兴奋交感神经,激发儿茶酚胺的释放,加快心率,促进代谢,从而达到消除疲劳、祛病强身的作用,对人的健康有积极意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反对医学,反对患病就医,反对打针吃药,致使许多患者不医而死。特别是“法轮功”练习者所进行的动作是刻板的、千人一律的,根本起不到有效的康复训练效果。
  健康是人的基本权利,达到尽可能的健康水平是人类一项重要的社会性目标。“法轮功”的出现,向医学科学工作者提出了挑战。在深入揭批“法轮功”的同时,应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对群众进行正确的健康教育,通过传播科学的健身知识和技能,增强社会人群的健康和自我保健能力,摆脱旧的习惯和观念,改变不利于健康的行为,引导和教育人们养成有益于健康的行为,使群众更加科学地去健身,更加科学地去认识疾病,不断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