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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入解决指标或转公办或改他行 四川“民办教师”已成历史名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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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5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加大投入解决指标或转公办或改他行
  四川“民办教师”已成历史名词
  本报成都11月24日电记者温红彦报道:四川省日前向社会郑重宣布:全省提前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2000年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目标,全省范围内基本解决了民办教师问题。从此,存在于我国几十年的“民办教师”一词,在四川省已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民办教师是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四川省一直是民办教师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初期,全省(含重庆市所辖地区)民办教师总数多达34万人,他们主要分布在农村山区、老少边穷地区,工作和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待遇普遍偏低。他们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为发展四川的农村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历年来,四川民办教师中,有379人受到省委、省政府或中央部委及以上单位的表彰奖励;有2373人受到市地州党委、政府或省级表彰奖励。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四川省就开始加强对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1981年,四川省本着“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改善待遇,加强管理”的原则,对全省民办教师队伍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在此基础上,他们创造性地按照“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积极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特别是在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争取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目标后,四川省委、省政府克服种种困难,加大解决指标和经费投入,加快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1981年整顿时,全省有在岗在册民办教师近19万人,通过近20年的努力,全省共使用普教系统自然减员指标和“民转公”专项指标,将9万余名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其中1994年至1999年“民转公”教师多达6.4万余名;同时,有3.1万余名民办教师被招收到中等师范学校民师班学习,毕业后分配回基层学校任教;有5.1万余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民办教师,按政策逐步调整出教学岗位;有9000余名年老、病残的民办教师办理了离岗退养,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到今年教师节,全省民办教师问题已基本解决。
  四川省在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同时,认真总结民办教师工作经验,表彰了50个“四川省民办教师工作先进集体”。省教委主任王可植说:“没有民办教师的艰苦奋斗,就没有我省今天扫除青壮年文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辉煌成果。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退养民办教师管理制度,确保退养民办教师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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