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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张皮”的困扰——来自武汉璇宫饭店的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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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两张皮”的困扰
  ——来自武汉璇宫饭店的调查
  本报记者龚金星
  简单地说,璇宫饭店的困扰是经营权属于湖北省旅游局,而房产权证却又在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的手中。经营权和房产权的分离已严重影响了这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这种“两张皮”的问题应及时得到解决。怎么解决?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把思想统一到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决议上来,坚持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机建制、有利于国有企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使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落实好。——编者
  一些学者把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通俗地称为“两张皮”。湖北武汉市璇宫饭店就是一家这样的企业。
  已有70年历史的璇宫饭店,是位于武汉市汉口闹市区的一家三星级涉外宾馆。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周恩来、张治中、马歇尔组成的军调三人执行小组曾在这里设立机构;解放后,毛泽东、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曾在这里宴请宾客;朝鲜人民领袖金日成、英国元帅蒙哥马利等一大批外国政府首脑和代表团曾在这里下榻。因此,璇宫饭店是湖北旅游饭店行业最富人文内涵、最具广泛影响、最有开发潜力的老字号。
  由于“两张皮”问题的困扰,璇宫饭店不仅无法把这些优势有效地发挥出来,而且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发展也逐步陷入了困境。
  一、不断变更的行政隶属关系,导致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管理权的分离。
  璇宫饭店原为官僚资本,解放后饭店管理者将财产移交当时的军管会。自此,璇宫饭店成为国家财产,其所有权属政府。饭店先由部队使用,1950年移交武汉市政府交际处,1955年划归中国旅行社武汉分社,1973年归属省外事部门管理,1978年移交省旅游局,1985年璇宫饭店由国家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计划经济年代,在每次隶属关系的改变过程中,有关单位都只办了经营权的移交,没有进行财产权的划转。
  1958年,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璇宫饭店的房产由武汉市房地产局代管。1987年,武汉市房地产局将璇宫饭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在自己名下。此后,璇宫饭店的房产一直由武汉市直属房地产公司管理,饭店每年向该公司缴纳租金。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涵对记者说,璇宫饭店的房产权和经营管理权在1958年前是重合的,以后出现了“两张皮”的问题,饭店反而成了承租方,导致了房产与“璇宫饭店”品牌完全分离的局面。事实上,几十年来房管部门收取了租金,却很少对饭店的房屋维护进行相应的投入,而且现在这些租金已成为另一个企业的收益的一部分,显然不适当,应还璇宫饭店的本来面目。
  二、产权不到位,经营权被悬空,企业的发展机遇一失再失。
  由于房屋产权不到位,璇宫饭店的经营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具体表现在:
  不利于正常行使经营自主权。因为对自己使用的基本生产资料(房屋)不能行使占有、使用、受益和处置的权力,璇宫饭店正常的房屋出租等主要经营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报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否则就被视为非法转租经营。
  不利于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近几年,国内外不少客商看中了璇宫饭店的品牌效应,多次提出合作、合资和连锁经营的意向,并提出共同开发璇宫饭店品牌的愿望,但终因饭店的产权不到位而无法落在实处。
  不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由于处于产权虚置状态,饭店不能充当改制的发起人,无力吸纳投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成了一句空话。
  三、政府行政行为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只能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来处理。
  璇宫饭店的“两张皮”问题,在湖北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今年7月,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省政府领导的批示对这一问题进行协调处理。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双方的原则,对解决璇宫饭店的问题提出了两种方式:
  第一,政府出面,行政划转。即由省政府运用行政手段将璇宫饭店房屋产权无偿划拨给省旅游局。按照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理”的原则,省政府有权对省属国有资产进行上划下拨,合理配置资源。
  第二,合理协商,共同拥有。这就是对璇宫饭店进行公司化改造,使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将房地产管理部门与饭店的租赁关系转变为投资关系。考虑璇宫饭店是省属企业,以及作为旅馆业专业性强等因素,改制后饭店应相对控股。
  湖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在给省政府的报告中指出,不论采取何种方式,最终目的是使璇宫饭店尽快摆脱目前不合理的产权管理格局,提高老字号名店的市场竞争能力,使其走上良性发展轨道,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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