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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抢劫绑架罪行累累 澳门黑社会头目叶成坚等被枪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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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杀人抢劫绑架罪行累累
  澳门黑社会头目叶成坚等被枪决
  本报讯11月23日,广东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对澳门黑社会骨干分子为首的15人跨境暴力犯罪团伙主犯叶成坚、李新文、何景生执行枪决。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明:1998年11月10日,叶成坚纠集被告人李新文、汤成、何景生、吴志彪将吴某诱骗到珠海香洲区汤成租的住所,共同采用捆绑按压、扼颈等手段致吴某死亡。1998年6月11日,被告人叶成坚纠集汤成、吴继志等人冒充澳门司法警察抢劫珠海市湾仔镇居民杜某等人美元50万元,港币84万元。1999年2月的一天,被告人叶成坚纠集李新文、汤成、吴继志、何景生、朱新沛、赖伯贞、罗章冠等人,在澳门持枪和匕首抢劫珠海市湾仔镇居民李某等4人13万美元。1999年5月4日,被告人叶成坚纠合李新文、汤成、吴志彪、朱新沛、赖伯贞等人,在澳门驾车故意将被害人梁某撞倒,持枪抢走其美元14万元、台币82万元、韩币500万元。1994年11月12日,被告人叶成坚等人以做汽车生意为名,将台湾商人游某等二人骗到珠海市予以绑架,要家人汇款300万元台币到叶成坚指定的银行账号。
  叶成坚等15人故意杀人、抢劫、绑架、非法买卖、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窝藏转移赃物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4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处主犯叶成坚、李新文、何景生死刑,其余罪犯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上诉人叶成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新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景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予以核准。(高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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