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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粮食部和合作总社指示所属单位 迅速通盘安排春节供应农村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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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1-08
第1版()
专栏:

商业部、粮食部和合作总社指示所属单位
迅速通盘安排春节供应农村物资
【新华社七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粮食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发出联合指示,要求各所属单位做好农村春节物资供应工作。
指示要求各级国营商业和粮食部门以及供销合作社,在当地人民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下,迅速通盘安排春节供应农村的物资,并要分工协作加强组织货源和调运工作,及时把节日供应的物资调运到基层零售单位;凡属计划供应的物资,必须保证完成销售计划;掌握销售的物资,要更多的照顾农村的需要,并应做到分配合理,供应及时。
指示对春节期间需要供应农村的粮食、食油、肉食、食糖和其他副食品以及小百货等主要物资,作了具体规定。指示指出:目前有些库存粮食品种不足的地区,粮食部门必须在可能范围内,认真调剂供应品种;各级国营商业行政部门,应该督促各级国营油脂公司和供销合作社把去年第四季度计划销售而未销完的食油,加在今年一月份计划销售的食油一起,集中在春节销售。
指示最后指出:各地基层供销合作社,应在春节前,普遍举行以销售节日货物为主的小型交流会,组织农民参观选购,并可吸收私商小贩参加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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