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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只有百分之四;兰州市一百八十家外企中也只有八十六家参加。有关员工呼吁——“我们老了谁来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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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9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昆明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只有百分之四;兰州市一百八十家外企中也只有八十六家参加。有关员工呼吁——
“我们老了谁来养”
本报记者 杜海涛
报载,截至今年9月,昆明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只有4%,该市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业从业人员已近10万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的不到4000人。而兰州市最近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在被调查的180家外企中,只有86家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占47.8%。
面对如此景况,有关员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老了谁来养?”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企业和职工个人要按工资总额或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政府统一组织,实行社会互济,所有企业(包括外资企业、个体和私营等非国有企业)都必须参加。截至今年9月,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已有9262万人,占职工总数的90%,比去年底增加了786.2万人,增长了9.3%。然而,目前个体、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问题却是难点。为此,记者近日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症结在哪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有些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不规范,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聘用的下岗职工仍然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大量使用农民工、季节工,人员流动频繁,加大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的难度。由于人员构成复杂,底数不清楚,使一部分劳动关系不稳定、不明确、不规范的劳动者游离于社会保险之外。
不少企业逃避为员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其目的是使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转化为利润。部分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为追求一时之利,或为积累发展资本,采取少报员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或谎称经营困难等方式,千方百计少缴或拒缴养老保险金。
而地方主管部门认识不统一,法制不健全,不追究这些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责任,害怕因此加大外商的负担,影响投资环境和外商投资的积极性,也是外企、私企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率低的因素。部分特别困难的企业连自身的生存发展都成问题,更谈不上为员工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问题。
从员工角度讲,看轻“养老保险”的也大有人在。有一些年轻人学历、层次相对较高,自以为找工作不是难事。记者有一位姓张的朋友,大学毕业不足二年,工作单位已换了好几家,如今又在准备出国考试。谈到养老保险,他完全不放在心上:“缴一年也没有几个钱,用处不大。公司不给办就算了。”
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也是难点。不少个体工商户甚至分不清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对社会养老保险的意义更是知之甚少。即使有些个体工商户对养老保险有所了解,也百般逃避,对养老保险缺乏信心,觉得与其买保险,还不如存银行。
措施在哪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人士指出,与普通商业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参加的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针对执行中的难点,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快社会保险法制建设,加紧《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对国企、私企以及外企一视同仁,督促企业经营者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解决企业员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对个体工商户,可采取一些比较灵活的办法,允许养老费一年一缴,或半年一缴;可以按所在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缴费,也可以分若干档次,由其选择相应档次缴费。目前,劳动保障部门已建立投诉制度,对逃避缴纳员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任何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一经核实,有关部门将责令其补缴养老保险费。有意逃避征缴者,将受到处罚。
要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意识。参加养老保险是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不是可参加、可不参加的问题。通过宣传引导,使企业认识到不为员工解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以提高缴费的自觉性。企业员工以及个体工商户也要树立养老保险意识,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拓宽筹资渠道,增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支撑力。加快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实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目前,我国养老保险金的社会化发放已占参保人员的36%。劳动保障部门将采取措施,争取明年全面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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