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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有房没人住,有人没房住”现象 山东设法消化空置商品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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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30
第2版(经济)
专栏:

  改变“有房没人住,有人没房住”现象
  山东设法消化空置商品房
  本报济南11月29日电记者贾建舟报道: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山东省决定通过政府定量限价收购的办法,把空置多年的部分商品住宅转成经济适用房或廉租出售,或出租给市民,以改变“有房没人住,有人没房住”的现象。
  山东省政府提出,明年年底前,全省大城市要把积压房地产数压缩50%以上,中小城市压缩70%以上。今明两年,凡商品房积压量大的城市,除适量经济适用房建设、旧城改造工程外,原则上不再审批其他商品房建设项目。
  为鼓励开发企业向市民出售空置商品房,山东省规定,限价销售空置商品住宅还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银行可减免其逾期贷款罚息,并对空置商品住宅销售环节的税费给予优惠,即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的空置商品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契税;比照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限价销售的空置商品住宅,免收销售环节所涉及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上两种免费优惠时间限2000年12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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