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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地税实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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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1-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周村地税实行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本报讯 山东淄博周村区地税局近日将干部的廉政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规定:区局党组、各科室、各分局的一把手以及全体干部在工作、生活上的重大事项必须及时、真实地向区局报告。对不按时限上报或隐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撤职处分。(李守棣 李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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