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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老板强暴少女进监牢 包庇者徇私枉法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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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01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监督广角

  恶老板强暴少女进监牢
  包庇者徇私枉法被判刑
  孙雅歆
  备受湖南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省政法委1999年一号督办案”已有结果。11月2日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强奸未成年少女的个体老板毛小贤以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原双峰县公安局刑警贺建林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去年9月14日,娄底市个体寄卖店老板毛小贤前往双峰县游玩,并与双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缉毒中队负责人贺建林等五人驾警车到该县“美丽岛茶吧”消遣。茶吧安排女服务员李某和王某去陪客人喝茶。年仅14岁的李某刚走进一号包厢,即被毛小贤一把抱住,遂被强奸。贺建林听说此事立即授意同去的周某拿200元钱将此事“摆平”。周拿钱给李某时,遭李某愤然拒绝,并把钱打落在地。这时,贺建林准备同毛小贤等人离开茶吧,被茶吧领班彭某等服务员阻止。贺建林仗着自己的身份,强行放走了毛小贤等人。
  茶吧女经理胡某得知这一事件,立即向娄底地区公安处及双峰县公安局报案,同时报告了贺建林等人的所作所为。贺建林对此却百般狡辩,企图蒙混过关。贺建林得知受害人李某做了法医鉴定之后,又感到十分恐慌。他多次找到女经理胡某及受害人李某进行威逼利诱,并企图拿回李某的法医鉴定书及相关证据,公开提出私下了结,遭到李某等人的坚决拒绝。
  由于贺建林一直隐瞒事实真相,致使毛小贤强奸案没有得到及时侦破,犯罪嫌疑人毛小贤逍遥法外长达两个月之久。去年11月中旬,在娄底地区检察院渎职侦查局的直接参与下,双峰县检察院通过调查取证,迅速掌握了毛、贺两人的犯罪证据。去年12月2日和4日,毛小贤、贺建林分别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转载自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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