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9阅读
  • 0回复

参加评选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办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01
第12版(专页)
专栏:

  参加评选全国“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办法
  在选票上把您认为最满意的10名法官,用对勾符号填在选票上,将选票贴在信封的背面,填写好您的地址、姓名和邮政编码,贴足邮资寄回,您即可参加评选。得票最多的10名法官将当选“十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只要您的选票有效,您即可参加抽奖,赢得丰厚的奖品。
  奖品:
  一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20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50名):各奖人民币500元。
  纪念奖(100名):各奖人民币100元。
  注意事项:
  选票请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涂改无效。
  选票只限填写10名法官,超过10名为无效票。
  投票人须用真实姓名及地址,并请写明省、市、县、单位或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
  1999年12月31日为投票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评选结果将在2000年1月份正式公布。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