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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理的指责霸道的行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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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09
第1版(要闻)
专栏:

  无理的指责霸道的行径
  新华社记者肖成林
  美国政府最近声称,决定依据去年9月底美国公布的所谓《国际宗教自由法》对中国实行制裁,不向中国出口犯罪控制和侦测器材与设备。这是继美国国务院今年9月份发表《1999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美国国会10月初举行听证会,无端攻击中国宗教政策等一系列污蔑中国的行为的继续,是美国粗暴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老毛病的新发作。
  美国国务院在《1999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捕风捉影地拼凑材料,诬称中国违反了有关宗教自由的国际准则。但这个《报告》既没有说明什么是所谓的宗教自由的国际准则,也没有说明为什么说中国违反了这些准则。不过,这不是《报告》炮制者的疏忽,而是蓄意含糊,因为美国对中国的这种那种指责经不起检验,是站不住脚的。
  美国总有那么一些人,历来戴着有色眼镜看待别国事务,而且总是采取双重标准: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就是自己不喜欢的,却要别人当宝贝。例如,美国本国采取法律措施,阻止“人民圣殿教”和“大卫教派”等邪教组织给社会和人民健康带来危害,却对中国政府依法取缔邪教组织“法轮功”的做法说三道四,甚至将中国政府这一关系到中国人民能否享受到健康的生活方式的决定与“侵犯人权”联系起来。在这些人眼里,邪教组织在自己国家危害社会和人民安全是不行的,但是应该在中国横行无忌。在这里,世人又一次目睹了他们的蛮横和伪善。我们要告诉这些人,中国没有兴趣也不需要进口美国制造的犯罪控制和侦测器材与设备。你们最好还是留在国内自己用吧,也许还不够。
  中国政府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是坚决保护的。中国的宪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并通过刑法等法律禁止任何侵犯公民这一权利的行为。中国政府还积极签署了重要的国际人权文书,并按文书精神以法律形式落实对宗教人权的保护。中国政府在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是有目共睹的。存在于中国土地上的这一事实,不是隔着大洋的那些无中生有的话可以改变的。美国方面如果以为又捞到了一根对中国可以搞什么制裁的稻草,那么,它除了激起中国人民的义愤、损害中美两国关系以外,不会有别的收获。
  人们非常清楚的是,美方对中国的这些做法,其真正的目的是借题发挥,是为了怂恿和支持中国极少数敌对分子和邪恶势力对中国进行破坏活动,进而阻止中国的发展。但是,美国一些人的梦肯定圆不了。和以往一样,美国制裁中国必将以损人开始,害己告终。(新华社北京12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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