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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非正式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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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1
第1版(要闻)
专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非正式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的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鲍·尼·叶利钦于1999年12月9日至10日访华。两国元首在北京举行了第二次非正式会晤。
  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还会见了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李鹏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两国领导人满意地指出,1996年确定的中俄平等信任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方针正在逐步充实重要的内容,中俄元首1998年11月在莫斯科举行的第一次非正式会晤达成的协议的落实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中俄领导人、著名政治活动家、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参加了为两国建交50周年举行的大量活动,表明双边关系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并鲜明地体现了双方巩固和发展相互之间传统友好关系的坚定决心。
  根据最高级会晤的成果,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其中阐述了两国对保障全球战略稳定基本问题的立场。双方声明将协调行动,反对破坏这一稳定。
  俄方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支持俄罗斯联邦打击车臣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的行动。
  会晤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线东西两段的叙述议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对中俄国界已协商一致地段的勘界工作业已完成给予了高度评价,强调双方将继续本着建设性和务实的精神寻求两国国界尚未协商一致地段的解决途径,认为采取必要措施维持边界现状、维护边界正常秩序是十分重要的。
  双方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对界河中个别岛屿及其附近水域进行共同经济利用的协定,这是促进边境地区合作的重要步骤。根据这一协定,中俄边境部分地区的边民有权在5年内继续在依据勘界结果划归另一方的个别岛屿及其附近水域进行传统的经济活动。这一协定的签署符合边民的利益,反映了两国之间高度的信任水平。
  双方对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相互裁减军事力量的协定开始切实落实表示满意,认为认真履行上述协定的条款将促进边境地区的和平、安宁、稳定与繁荣,推动各签署国之间睦邻关系的发展。双方认为进一步研究加强军事领域信任措施的可能性是适宜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胡康生作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有关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作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草案主要问题的汇报。
  委员长会议建议,本次常委会的主要议程为: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澳门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国性法律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结束工作的建议的决定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草案等。听取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案、刑法修正案、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监督的决定、公司法修正案、立法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监督工作的决定、种子法、海关法修正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等法律草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近年来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意见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4个专门委员会关于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
  出席本次常委会会议人员还将参加首都庆祝澳门回归的有关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珮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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