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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些地方:公路“三乱”又抬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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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湖北一些地方:
  公路“三乱”又抬头
  当前,公路“三乱”问题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反弹,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据我局调查,目前公路“三乱”主要表现为四种形式:一是有关人员擅自上路拦车。如今年6月,某市交通管理部门4名执法人员擅自上路拦截外地车辆,并将一辆车扣留6天。二是收费不规范。如今年8月,某地工商部门3名执法人员在对一汽车司机进行罚款中,白条收费1000元。某市交通管理部门3名执法人员用管理费专用票据征收一外地车辆养路费360元。三是越权行政。如今年7月,某县工商部门以没交营运费为由擅自将外地一车主的营业执照、票证等扣押2天。四是粗暴管理。今年8月,某市一工商所2名执法人员在向一个体户征收管理费时发生口角,进而发生厮打,造成很坏的影响。
  公路“三乱”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基层单位领导人政策和法制观念淡薄,防治“三乱”措施不力。少数单位负责人明知上路拦车属“三乱”行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放纵执法人员上路乱收乱罚,或者听之任之;对于上级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调查,不是积极配合,而是闹情绪,发牢骚。二是个别单位执法人员思想素质不高,从中捞取私利。一些人员,甚至一些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目无组织、目无法纪,背着单位领导,在本单位内或跨单位三五成群擅自上路,越权行政,中饱私囊;有的所谓“罚款”,实质上是收了钱不开票私分。三是少数执法人员平时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对于分配的规费任务,不是采取正当途径去完成,而是靠搞“三乱”补窟窿。
  公路“三乱”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发展,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也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必须下大力气彻底整治。
  中共枣阳市纪委监察局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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