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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小学不应搞收费实验》一文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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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关于《实验小学不应搞收费实验》一文的答复
  你报7月3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实验小学不应搞收费实验》一文,反映我校有乱收费现象。我校对该文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对。现汇报如下:
  我校是严格按照县物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审核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的,没有擅立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读者来信所说,学校收取每个学生杂费40元、照相费30元等都是事实,但均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的。我校六年级上学期实际每生收书簿等代办费148.5元,发给学生书簿、闽北地方教材、寒假作业、期末语文综合练习等合计人民币144.90元。每生余款3.60元转为下学期书簿预收。
  1998学年度假期,学校强调不搞集体办班,但考虑家长及教师的反映和要求,学校同意教师在家长自愿参加的前提下对本班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各班均有十几名学生参加,交费10—40元不等,其中有的没交,有的家长自愿买水果等物品对老师表示感谢。1998学年上学期开学后,六年级有相当一部分家长多次向任课老师、学校领导要求教师利用双休日帮助其子女进行知识补缺补漏。学校考虑到学生家长的迫切心情,并由于我校在推行素质教育过程中必须组织六年级学生参加市“希望杯”作文、数学竞赛,允许六年级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学习,在此前提下,六年级各班均有三十几个学生在星期六上午到校学习。每生收费50元,其中特困生免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严肃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地县有关部门的规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福建浦城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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