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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祺瑞同志在京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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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0
第4版(要闻)
专栏:

  刘祺瑞同志在京逝世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原林业部党组成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老红军刘祺瑞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11月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
  李鹏、胡锦涛等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对刘祺瑞同志去世表示哀悼,对家属表示慰问。
  刘祺瑞是陕西省安塞县人,他1934年8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参加了安塞县的土改工作;抗日战争爆发后,刘祺瑞为宣传、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入抗日战争做了大量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他曾任集宁市工作团团长,集宁市委书记,绥蒙干训队队长,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第四野战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等职。
  全国解放后,刘祺瑞任东北军区第四野战医院管理局局长,第五医院管理局政委,东北军区后勤部营管部政委,沈阳军区后勤部政治部副主任。1964年7月转业后,历任化工部党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甘肃省委委员,兰州化学工业公司主任、党委书记,石油化工部党组成员、政治部核心组组长,林业部党组成员、纪检委书记等职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刘祺瑞任林业部党组成员、纪检委书记,为我国林业事业的恢复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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