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阅读
  • 0回复

对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01-06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委员论坛

  对再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鞠文华
  第一,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劳动力管理。
  有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宏观管理,把握下岗总量,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严格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采取强硬措施,坚决取缔非法劳务中介;坚决制止采取变相买断工龄和不持股就下岗等做法裁减职工;坚决纠正歧视下岗职工或有意压低再就业职工劳动报酬的行为;坚决查处用人单位拿到下岗职工安置费后又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事件,清退外来劳务人员挤占的本地职工能接受和从事的工作岗位。
  第二,完善就业机制,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
  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丰富的劳动资源,促进就业人口的适度增长和就业结构迅速变动,实现充分就业。从这一战略目标出发,各级政府应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把注意力放到就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来。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不仅要建立一个竞争的市场,而且要创造公平的环境,通过市场重新配置劳动力资源,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流动。同时,财政部门应加大投入,开辟再就业资金新来源,解决好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运转资金问题,切实做到政府、社会、企业“三家负担”。
  第三,探索福利转移形式,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
  当前,在社会保障制度暂不完善的情况下,可考虑从四个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失业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机制:一是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在覆盖国有企业基础上逐步向外资、私营、乡镇等非国有企业延伸,尽快将城镇所有职工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二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敦促企业为下岗职工缴齐、交足各种保障金;三是积极探索福利转移形式。前不久,大连市总工会与保险公司为部分下岗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等四个险种的保险就是一种福利转移形式;四是加快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使有效的基金用在刀刃上,增强下岗职工抗风险能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