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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新里程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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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4
第9版(理论)
专栏:

  “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新里程碑
  刘金田
  内容提要:●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
  ●澳门问题能够顺利解决,应归功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这一构想不仅符合中国的利益,也符合葡萄牙的利益和澳门的利益。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确保澳门顺利回归,实现澳门长期稳定繁荣所制定的重要方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个独创的理论是从台湾问题提出来的,运用它解决香港、澳门问题是成功的,运用它解决台湾问题也是行得通的。
  1999年12月20日,一个令整个中华民族为之振奋的日子。这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它标志着殖民统治在中国的彻底终结。澳门回归祖国,是继香港回归祖国后中国人民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进程中又迈出的重要一步,是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成功实践的新里程碑,也是中国人民为世界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作出的新的贡献。
  “澳门问题的解决,当然也是‘澳人治澳’,‘一国两制’”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十六世纪中叶以后,被葡萄牙人逐步占领。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在鸦片战争中国遭到失败和帝国主义列强瓜分中国的背景下,葡萄牙人乘机相继侵占澳门半岛全部和氹仔、路环两岛,从而占领了整个澳门地区。
  中国历届政府从未在澳门主权问题上作过让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明确宣布: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例如香港、九龙、澳门问题,中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的时候,经过谈判和平解决,在未解决之前维持现状。
  澳门问题的提出,是从七十年代中后期开始的。1976年秋,葡萄牙总统埃亚内斯在联合国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就中葡关系和澳门问题进行磋商,拉开了中葡建交谈判的序幕。1979年2月,中葡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双方在澳门问题上一致认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中葡两国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这就为以后澳门问题的顺利解决创造了有利条件。
  邓小平后来说,就澳门问题来说,解决的条件早已成熟,我们拖了一下,主要是当时对用什么方式解决澳门问题还没有考虑成熟。因为解决了澳门问题,香港、台湾问题怎么办?显然,在邓小平的心中,澳门问题是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
  历史遗留下来的中华民族统一大业问题,包括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解决国家统一问题,“只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和平方式,一种是非和平方式”。八十年代初,邓小平敏锐地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和契机,审时度势,高瞻远瞩,以巨大的理论勇气和政治勇气,创造性地提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新思路,这就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1982年1月,邓小平在谈到祖国统一问题时指出:“比如将来,整个国家是社会主义,在个别的地方允许另外的制度存在,允许存在资本主义制度,这是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不只是台湾问题,还有香港问题,“澳门也算类似的问题”,“也要考虑制度不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保持特殊地区或者叫特别区。”以后邓小平又把“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概括起来作了多次系统的阐述。其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实现国家统一的最佳方案。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具有高度的灵活性,成为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提出后,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问题。1984年,解决香港问题的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为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解决香港问题的成功实践,在澳门同胞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香港问题解决了,澳门怎么办?一时成为澳人关注的焦点。
  就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达成协议后十天,邓小平接见了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全体成员。当澳门代表问到解决澳门问题的时间和方式时,邓小平说:“澳门问题的解决,想用香港的方式,在同一个时间解决。我们以前不讲,是不要因为澳门影响其他。澳门问题的解决,当然也是‘澳人治澳’,‘一国两制’。但它比香港早一点解决好,还是同香港同时解决,我们还想听听大家的意见。”同年10月6日,邓小平在接见澳门知名人士马万祺时,进一步阐述了解决澳门问题的原则:澳门问题也将按照解决香港问题那样的原则来进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五十年不变,等等。邓小平的这些谈话,让所有的澳门人都吃了一颗“定心丸”。
  “决不能把殖民主义的尾巴拖到下一世纪”
  实现国家的完全统一,是民族的愿望,历史的托付。邓小平说过,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实现和平统一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总希望早日实现。不做这件事,后人写历史要责备我们。他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民族自豪感执著地追求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的目标。香港问题解决了,澳门问题也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这是历史赋予中国共产党人的神圣使命。
  1986年6月30日,中葡双方在北京开始了关于解决澳门问题的谈判。和中英谈判不一样的是,中葡双方在澳门主权问题上的分歧不大,分歧比较大的是中国收回澳门的时间。中方明确表示,考虑到中葡之间的友好关系,中方考虑将当初确定的同时收回港澳的安排错开,比香港晚一年,即1998年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但葡方强调,澳门与香港不同,中方应给葡方更多的过渡时间,葡方打算到下个世纪才把澳门交还中国。
  针对葡方的意见,中国政府采取了“既团结、又斗争”的原则。邓小平斩钉截铁地说:“澳门问题必须在本世纪内解决,决不能把殖民主义的尾巴拖到下一世纪。”1986年12月31日,中国方面声明:“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是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十亿中国人民不可动摇的立场和愿望,任何关于2000年以后交还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1987年1月,葡萄牙最高国务会议经过四个半小时的激烈争论达成共识:保持和发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对于维护澳门的稳定和繁荣、维护葡萄牙在澳门及远东的利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同意于1999年将澳门交回中国。
  1987年3月18日至23日,中葡双方在第四轮会谈中对各项协议文本内容最后取得一致意见。4月13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声明宣布: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邓小平高兴地对前来参加签字仪式的葡萄牙总理席尔瓦说:“中国在不长的时间内解决了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为处理国际上有争议的问题树立了一个范例。”
  澳门问题能够顺利解决,应归功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考虑用何种方式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的立足点是:解决澳门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葡萄牙的利益和澳门的利益。解决香港问题不仅要符合中国的利益,还要符合英国的利益和香港的利益。而解决台湾问题,则既要符合大陆的利益,也要符合台湾的利益。我们经过较长时间的考虑,从解决台湾问题着手,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受台湾问题的启发,我们考虑是否可以利用同样的方式解决香港、澳门问题。在澳门问题上,我们双方没有争执,而在香港问题上,是有争执的。看来,用“一国两制”方式解决这类问题是成功的,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经验。
  “我们相信澳门人能够管理好澳门”
  “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一国两制”构想,为确保澳门顺利回归,实现澳门长期稳定繁荣所制定的重要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实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法律保证。1993年3月,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提交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获得通过。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别行政区的外交事务和防务,任免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和检察长;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负责维持本地区内的社会治安。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的官员、立法会的议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行政长官、行政会成员、立法会主席、检察院检察长和终审法院院长均须由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原有的法律、法令、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构或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修改外,予以保留。
  澳门基本法既维护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又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反映了澳门的特点,照顾了澳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对于保证澳门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澳门基本法把“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用宪法性法律的形式明确地规定了下来,为“一国两制”构想在澳门的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为了确保澳门顺利回归并成功实行“一国两制”,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殚精竭虑,制定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妥善解决了澳门回归中的一些复杂问题。
  澳门的事务有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历史和社会等领域,有许多问题是我们在处理香港事务时所不曾遇到过的。其中,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和中文官方地位,是澳门过渡期面临的三大主要问题。能否根据“一国两制”的原则,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澳门的平稳过渡和未来特别行政区的顺利运作至关重要。1997年2月,江泽民同志在与来访的葡萄牙共和国总统桑帕约会见时指出,在澳门过渡期剩下不足三年的时间里,我们面临的工作还很多,双方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加快联络小组的工作步伐,把关系到政权顺利交接的主要问题,如公务员本地化、法律本地化、中文官方地位以及档案移交、资产移交等及时解决好。这将有利于保持澳门的稳定和发展,也符合中葡双方的共同利益。
  本地化的公务员,熟悉澳门情况,熟悉政府运作机构,是未来“澳人治澳”的重要力量。1998年7月10日至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专门讨论了澳门的公务员本地化进程,通过了关于加快澳门公务员本地化的意见。指出:“筹委会建议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继续促请葡方认真采取切实措施,在保持澳门公务员制度基本不变的同时,注重公务员素质,加快公务员本地化进程,以在今年内基本实现司厅级公务员本地化的目标。”
  成立一个全部由澳门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澳门特区政府,是“澳人治澳”的一个重要内容。1998年5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在京成立,筹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5月6日,江泽民同志在接见参加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全体委员时明确表示:澳门回归祖国,也将实行“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方针,由澳门居民当家作主,依照澳门基本法的规定自行管理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这一方针将长期保持不变。我们相信澳门人能够管理好澳门。澳门同胞一定能够继续保持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一定能够创造出澳门更加美好的明天。1999年5月1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在澳门选举何厚铧为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5月20日,国务院正式任命。随着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和其他各项筹组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完成,澳门即将进入“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新时代。
  现在,香港已经顺利回归,澳门回归在即。中国的统一只剩下一个台湾问题,而且已经突出地摆到了全国人民的面前。解决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个独创的理论是从台湾问题提出来的,运用到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实践中是成功的,充分显示了它的科学性和强大生命力。可以相信,运用它解决台湾问题也是行得通的。因为这个构想,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顺乎潮流,合乎民意。“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核心是一个中国,统一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意愿。李登辉在台湾抛出“两国论”,背弃一个中国的原则,这是逆历史潮流而动,非常不得人心。它不仅激起了海内外中国人的坚决反对,而且也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批评。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实行统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香港、澳门在“一国两制”的基础上保持繁荣稳定,将使台湾同胞能够具体地而不再是抽象地理解“一国两制”的实际内涵,从而有力地批驳台湾分裂势力对“一国两制”的歪曲和污蔑。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只要我们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坚决打击以李登辉为首的台湾分裂势力,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但绝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就一定能够维护中国的主权与领土完整,最终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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