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阅读
  • 0回复

福建一项调查表明:半数以上餐馆仍在经营野生动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4
第3版(经济)
专栏:

  福建一项调查表明:
  半数以上餐馆仍在经营野生动物
  据新华社福州12月13日电(肖伦添、黄庭满)尽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尽管传媒时常呼吁保护野生动物,但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最近完成的一项调查表明:福建仍有半数以上的餐馆在经营野生动物,同时有60.9%的人吃过野生动物。在被吃的野生动物中,涉及国家及福建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9种。
  福建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最近对福州、厦门等6个城市的“经营野生动物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223家餐馆、36家副食商场和34个集贸市场中,经营野生动物的有120家餐馆、2家副食品商场和18家集贸市场。其中,仅14家有经营利用许可证。同时进行的“野生动物食用状况”调查,访问了上述6城市的2195人,结果表明:被访问者吃过野生动物的占60.9%。
  据调查,被食用的野生动物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主要有鸵鸟、虎纹蛙、鳄、梅花鹿、花鳗鲡等,属省级重点保护的主要有眼镜蛇、眼镜王蛇、滑鼠蛇、中国鲎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