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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权利公约》颁布十周年纪念大会召开 彭珮云强调采取措施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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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9-12-14
第4版(要闻)
专栏:

  《儿童权利公约》颁布十周年纪念大会召开
  彭珮云强调采取措施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记者王娜梅报道: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召开的《儿童权利公约》颁布10周年纪念大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出席纪念大会并讲话。她强调,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已成为世界关注的重大问题,“让每个儿童享有更美好的未来”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们要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高度,认识做好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我国儿童的全面发展。针对当前的儿童工作,她提出了三点希望: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儿童权利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贯彻“儿童优先”原则,把做好儿童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抓好;第二,要切实加大儿童工作的力度,实现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力争在2000年基本实现儿童纲要确立的目标;第三,要加强宣传教育,使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成为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儿童权利公约》自1989年通过以来,已有191个国家成为缔约国,是迄今为止最为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国际法律文书。10年来,中国积极履行《儿童权利公约》,为实现《公约》的基本原则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国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根据宪法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的法律体系。1992年国务院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在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支持下,儿童纲要的主要目标现在已经接近实现,儿童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达到历史上最高水平。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海荣、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贾德、教育部副部长韦钰、卫生部副部长彭玉也先后在会上讲了话。出席大会的还有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官员、联合国有关组织和机构官员及儿童工作者和专家2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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